灵台县中台镇西川李家湾至白村设施蔬菜
基地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台县中台镇西川李家湾至白村设施蔬菜基地维修项目,项目业主为灵台县中台镇人民政府。根据《招标投标法》、《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的有关规定及批复要求,现委托甘肃亚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招标。邀请的投标企业是从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会员库中随机邀请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三家企业作为投标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GSYD-2020-112
2.项目名称:灵台县中台镇西川李家湾至白村设施蔬菜基地维修项目
3.建设地点及规模:
建设地点:灵台县中台镇境内
建设规模:灵台县中台镇西川李家湾至白村设施蔬菜基地维修项目整修坷台种植区域排洪渠300M,修建挡土墙600M,为46座日光温室整修后墙、铺设保温棉被,移植果树17棚,维修看护房28座,并对看护房屋顶喷涂防锈漆。
4.工程概算总投资:519394.16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18148.13元、规费20338.66元);
5.质量标准:合格
6.招标内容:本项目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建设内容。
7.计划工期:2020年12月28日至2021年05月31日,总工期155日历天。
8.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段,选择1家中标企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房建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各项证件齐全、合法有效,并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2.人员要求:
(1)建造师1人,须具有房建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B证;
(2)技术负责人***
(3)安全员1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
(4)施工员1人,须具备有效的施工员岗位证书;
(5)质量(检)员1人,须具备质量员岗位证书。
(6)机械员1人,须具备机械员岗位证书。
注:以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为注册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且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
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为负责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同一项目经理在上个中标项目施工期内不得再次报名。
4. 公告发布之日起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法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建造师姓名等)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资质证明文件上传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2月22日12时00分00秒至2020年12月25日11时59分59秒登录平凉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采购招标平台(平凉市)”报名并上传相应资质证明文件及施工方案(PDF格式加盖电子签章)。
2.代理公司将邀请相关专业专家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质证明、施工方案等证明文件进行审核,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网上竞价,未按规定时限上传或内容不全者将不予通过。
五、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1.通过资质审核的投标人请于2020年12月25日11时59分59秒提交报价。
2.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
3.系统评标,以“最低价中标”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
4.竞价结束后,代理公司于2020年12月25日将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日历天。
六、相关要求
1.招标文件详见附件资料,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文件所有要求,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2.中标公示结束后,投标人需整理一份报名资料(加盖公章)及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电子版U盘1份(word格式及正版广联达软件版本)及光盘1份(PDF格式)送至甘肃亚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灵台县翡翠豪庭2单元0704室),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以及电子备份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灵台县中台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柳 青
电 话:13993343266
代理机构:甘肃亚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灵台县翡翠豪庭2单元0704室
联 系 人:边筱辉
电 话:15193339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