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2.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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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1.14 |
地 区: | 江西省 |
内 容: | ***公路管理局经开区道路提升改造项目EPC总承包第三方检测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公路管理局经开区道路提升改造项目EPC总承包第三方检测已由**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和劳动保障局分别以宜区经发字[****]**号、宜区经发字[****]**号文件 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衡通 |
关键词: | 公路 道路 路 |
宜春市公路管理局经开区道路提升改造项目EPC总承包第三方检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宜春市公路管理局经开区道路提升改造项目EPC总承包第三方检测已由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和劳动保障局分别以宜区经发字[2019]16号、宜区经发字[2018]66号文件 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武汉衡通公路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批准,项目建设单位宜春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招标人为 宜春市公路管理局经开区道路提升改造项目EPC项目总承包管理办公室 。该工程第三方检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宜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2)工程概况:22条路面提升改造工程,全长约34公里。
(3)计划工期 :2021年1月至项目完工
2.2本项目质量检测费为工程建安费的0.78%。
2.3招标范围及试验检测服务期
(1)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2)招标范围:全线路基、路面、桥涵、交通安全设施等的质量检测(包括配合比、材料、实体质量抽检、外观检查和交工验收阶段的检测等);项目技术咨询服务(包括检查各参建单位履约行为、现场施工工艺、关键设备的性能、评估总体质量状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质量鉴定等)。
(3)试验检测服务期:合同签订至本项目全部原材料抽检、实体检测和外观检查等评定报告提交并通过交工验收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须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资质等级证书,并且取得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国计量认证(CMA认证)证书。
3.3近5年内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涵盖招标范围的公路或道路或桥梁检测项目类似业绩,道路里程长度须达到10公里以上。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如合同协议书无法体现里程长度和工作内容的,还需附中标通知书或业主或质监部门开具的业绩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所有业绩证明材料上的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单位名称发生合法变更的须提供合法变更的有效证明文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4本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
(1)具有公路工程专业的中级及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同时具有交通部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
(2)近5年内(自2015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1个涵盖招标范围的公路工程检测相关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道路里程长度须达到10公里以上。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如合同协议书无法体现里程长度、工作内容和项目负责人***
(3)必须是本单位在职正式职工(60周岁及以下),不得挂靠,并不得同时受聘于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检测单位。须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开标前近三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证明原件,带电子章的社保系统彩色打印件等同原件。注册单位与所在单位必须一致,以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网页查询为准,须提供网页查询彩色打印页并加盖单位公章。网页彩打件等同原件。
3.5本项目拟任试验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1)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同时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
(2)近5年内(自2015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1个公路工程相关检测项目的试验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如合同协议书无法体现工作内容和试验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3)必须是本单位的在职正式职工(60周岁及以下),不得挂靠,并不得同时受聘于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检测单位。须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开标前近三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证明原件,带电子章的社保系统彩色打印件等同原件。
3.6本项目拟任试验检测人员:
(1)至少6人,其中至少2人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同时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其余人员须具有初级及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同时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试验检测员证书或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
(2)必须是本单位的在职正式职工(60周岁及以下),不得挂靠,并不得同时受聘于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检测单位。须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开标前近三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证明原件,带电子章的社保系统彩色打印件等同原件。
3.7近3年内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起至今),承担的工程未发生过重大安全或质量事故,不存在重大合同纠纷;未发生过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行为;未发生被业主驱逐出施工现场的处罚。
3.8主要仪器设备最低要求见投标人须知附录5。
3.9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二个以上(含二个)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对该项目投标。
3.10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 以上3.1-3.5条在资格审查时均须提供材料原件。
3.12 中标企业需要根据实际要求建立工地试验室并委派相关检测人员进驻现场,并编制试验检测实施细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具备资格条件且有意向的投标人, 请于2020年12月21日至2020年12月28日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www.jxsggzy.cn/web/)到非网上开评标业务中使用CA数字证书进行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如在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时有任何疑问,可咨询新点软件官方客服,联系电话***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 年1月1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应于当日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阳大厦中座三楼1开标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及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媒介和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媒体:江西省招标投标网(http://www.jxtb.org.cn/zbgg/jxssj/)和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http://www.jxsggzy.cn/web/)。
招标人:宜春市公路管理局经开区道路提升改造项目EPC项目总承包管理办公室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环建(北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樟树市曼哈顿写字楼
联 系 人:肖女士
电 话: 15997729383
监督部门:宜春市交通运输局规划建设管理科
地址:***
电话:***
2020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