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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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1.11 |
招标代理: | 甘肃中昇建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庆阳市 |
内 容: | ***发展和改革委员****年*级救灾储备物资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公共**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年*月**日*时**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YZC****-**** 项目名称:***发展和改革委员****年*级救灾储备物资采购项目。 |
庆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2020年市级救灾储备物资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年 1 月 11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QYZC2020-0443
项目名称:庆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2020年市级救灾储备物资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50万元。
最高限价:350万元。
采购需求:
一包:防汛类救灾物资,预算资金50万元;
二包:帐篷类救灾物资,预算资金114万元;
三包:其它生活类救灾物资,预算资金186万元;(具体内容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1)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第三包投标人须提供医疗器械二类备案登记表;
(3)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函(原件)及法人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6月-2020年11月)税收缴纳证明材料(完税证明或缴纳凭证,无需纳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完税说明或零申报记录);
(6)投标人须提供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包括缴纳专用收据和清单。清单显示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法人授权代表、项目负责人***
(7)须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8)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招投标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信用查询网站或平台。查询截止时间与递交文件截止时间相同,以开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节能、环保产品:采购设备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非节能清单内产品不得参与投标,节能、环保产品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情况下,按照占用资金比例对技术和价格项目分别给予总分值相应比例6%的加分。(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并说明占用资金比例,否则不予以扣除)
(2)中小企业折扣: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监狱企业: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狱企业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必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 21日至 2020 年12 月 25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方式: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qysggzyjy.cn/)免费下载,未注册的用户在“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进行注册,自动跳转至”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主体共享平台”进行注册;已注册用户登录“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查看《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投标人用户手册》。注册咨询:0931-4267890;技术支持:0934-8869129。
售价:0元。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2021 年 1月 11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一 开标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二包:贰万元整 (¥20000.00元);
三包:叁万伍仟元整(¥35000.00元)。
(1)电汇或银行转账;(2)银行保函或银行电子保函;
(3)投标保函保证保险;(4)投标担保;
(1)将电汇或银行转账单、银行保函、投标保证金保险凭证、担保保函等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印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供应商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由交易平台代收代退,要求如下:
①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成功后,交易系统将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发送至投标登记时预留手机;也可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查询。
②供应商必须从基本账户转出且交纳账户名称与供应商投标时使用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
③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 2021 年 1 月 11 日 9 时 30 分(以系统到账时间为准)。
(3)供应商以银行保函或银行电子保函、投标保函保证保险、投标担保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由采购人在开标现场收取核验并按要求退还。供应商对其提供保函、电子保函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且凭证必须具备以下信息:可作为查询依据的凭证编号、供应商名称、标(包)名称、保证金额(大写、小写)、担保机构印章或电子印章、担保机构违约受理联系方式***
名称:庆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
联系方式***
名称:甘肃中昇建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甘肃中昇建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