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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医一院金山医院PCR实验室改造工程招标文件(第二次)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0.12.21 标签: 重庆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0.12.21
招标业主: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地 区:重庆市
内 容:************ **医院PCR实验室改造工程招标文件(第二次) 一、 招标概况 (一)招标名称:**************医院PCR实验室改造工程。 (二)招标内容: 项目名称最高限价(万元)成交投标人数量(名)备注 **************医院PCR实验室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正文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金山医院PCR实验室改造工程招标文件(第二次)
一、 招标概况
(一)招标名称: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金山医院PCR实验室改造工程。
(二)招标内容:
项目名称
最高限价(万元)
成交投标人数量(名)
备注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金山医院PCR实验室改造工程
39
1
 
 
(三)项目地址:地址:***
(四)工期要求:45天。
(五)质量标准:达到标准应急检验PCR实验室标准,并通过重庆市临检中心专家组验收。
(六)质保期:本次改造内容的质保期为五年,全质保,从双方验收合格签字之日起算。
(七)竣验收工:通过重庆市临检中心专家组验收。
(八)本工程招标方不组织现场踏勘,但投标方须自行踏勘现场,费用及其他相关事宜由投标方自行负责。
二、技术要求
 (一)、标准与法规
工程需符合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采用现行有效的适用于本工程的施工和验收标准、规范,包括且不限于
1. 《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筑技术规范》(GB 50346-2011);
2. 《实验室设计规范》JBJ \(T33-99);
3.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准则》WS233-2017;
4. 《医学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建筑技术标准》T/CECS 662-2020;
5. 《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工作规范》;
6. 《医疗机构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管理办法》卫办医政发(2010)194号;
7. 《医疗机构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工作导则》;
若有不同的标准和规范之间要求的不一致,以较高的标准为优先。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双方协商。
(二)图纸
本工程为PCR实验室装修(含设计、施工、采购),内容涵盖土建及装饰改造、暖通系统改造、强电改造、弱电监控改造、给排水改造、消防改造、废水处理、中高效阻塞报警系统等(包含但不限于所有工程需要的主要设备及材料,如:空调、废水处理装置、各类机组设备等)。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符合相关验收标准。为保证本项目顺利进行,中标投标人需保证实验室在满足要求的情况下正常投入使用,避免漏项等争议。
合同签订后应在三日内提供全套施工,采购人同意全部内容后方能开工。
(三)项目技术要求
参照国家相关标准结合实际现场情况因地制宜的设计和规划、满足使用要求和国家规范要求。设计施工区域为:1楼检验科PCR区域,面积约76m2,以实际勘查面积为准。
1、按现有建筑格局进行合理设计及改造,设计布局符合《医学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建筑技术标准》T/CECS 662-2020中加强型医学BSL-2实验室的要求。实现人员单向流动、样品单向流动、废弃物单向流动、气流单项流动、废弃物集中收集处理、废水集中收集处理、废气处理。
2、临床基因扩增实验室按规范分区;各区域在任何情况下均能保证物理上的互相隔绝,不应有空气等任何物质的直接相通。各室间规划空气流向,保证定向气流,阻止空气外溢、倒流,核心工作间对大气压保持负压状态。
3、实验室设置监控系统;
4、墙体(其中过道外围玻璃隔墙保留)、天花改造为玻镁彩钢板材质。
5、实验室配备应急处理设施设备:洗眼器和复合式紧急喷淋,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包含“管螺纹精度、螺纹表面、抗压强度、外观、启动开关灵活、水柱喷射高度、水流量等7项检测项目的检测报告;产品荣获省级工业新产品证书,产品获得国家专利证书。
6、*实验室废水处理:废水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细菌标准前三项)。投标产品必须提供生产厂家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必须提供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及省级单位发放的检验报告。
7、实验家具
水盆材质:采用高密度PP新料注塑成型,耐腐蚀耐酸碱; 稳定性强,并具弹性、韧性,不易老化耐划。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水槽检测报告及国内保险公司承保合同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8、实验室具有独立与中央空调的空调系统,实验室温度可控制在15-26℃范围内。实验室进风应通过初效、中效和高效过滤器过滤后进入;排风要通过处理后经专门排风管道排出。具有连续监测送排风系统的设施,具有过滤器需要更换时有提示功能。
*9、实验室新/排风机组,新风机组采用数字化直膨一体新风机组,机组设初中高效三级过滤、电机采用EC电机,0~100无极调速,涵盖CRAA认证范围;排风机采用数字化排风机组,电机采用EC电机,0~100无极调速。新/排风机组采用北京环都、重庆海润、长沙远大等同档次及以上品牌。
*10、智能化控制要求:控制柜与综合情报面板由新/排风机组厂家配套提供,在PCR走廊上安装综合情报面板,需显示新风、排风机组停止、运行状态,故障报警,各房间压差值等。
11、实验室设置安全柜情况:共设置三台,按流程额定排风量为:1500m3/h; 1500m3/h; 1100m3/h
12、工程须通过重庆市临检中心专家组验收。
(四)其他要求
1.收货
设备运抵到货地点后,招标方和投标方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内容和装箱清单对设备进行初验,初验合格方可进行安装。投标方提供的设备、材料产品质量应是符合国家制造标准的正规产品。主要设备材料到场后,双方共同验货,货物若与招标文件不相符的,不得进场。主要设备到货后可根据铭牌上的编号追溯到生产厂家,严禁贴牌,严禁跨区域串货,否则招标方有权拒绝收货。
2.验收资料
投标方需要提供与该项目有关的所有技术资料:包括型式试验报告、认证报告、产品合格证、技术参数、竣工图等。
3.培训
工程完工后,投标方需对招标方人员在现场进行操作及简单维护的培训,免费为招标方培训1—2名维修技术人员,并使受培训人员至少达到掌握一般运行原理、使用方法、紧急救援及日常维护等常用技能等水平。
4.质保期内服务
①投标方对合同内所供应的各种产品应提供至少为期五年的保修期限,保修期的时间从设备安装完成后经过调试合格且系统运行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②投标方应在重庆库房备有易损件和耗材,并向招标方提供清单,一般问题须在12小时之内解决。
③投标方必须每半年对设备进行的维护保养。在每次进行维护保养前须向招标方提供书面的详细维护保养计划。
④在质保期结束前,须由专业工程师和招标方代表对整套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任何缺陷必须由投标方负责修理,在修理之后,投标方应将缺陷原因、修理内容、完成修理及恢复正常的时间和日期等报告给招标方。
5.安全工作
施工期间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人员及设备安全事故概由投标方自行负责。
(五)现场施工作业人员要求
由于招标方使用需求的特殊性,其施工场地和时间,另有其它区域在正常工作,派驻现场进行施工的工作人员应为具有实地操作、安装调试经验的熟练工,保障安全运行生产,现场施工安全全权由投标方负责。
二、 报价、结算说明及付款方式
(一)报价原则
    1. 本工程采用总价包干的方式;投标单位须按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编制报价。
2.报价范围:各投标人对招标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进行报价。
3.报价原则: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设计施工图纸、国家技术和经济规范及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量规范》(GB500854-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Z-2013)、《重庆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CQJZZSDE-2018)、《重庆市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CQAZDE-2018)、《重庆市构筑物工程计价定额》(CQGZWDE-2018)、《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重庆市建设工程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表》(CQPHBB-2018)、《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定额》(CQJXDE-2018)等为依据,由投标人结合自身实力、市场行情自主合理报价。报价时不得按照已经被政府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明文规定禁止采用的落后技术报价,否则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后果。
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招标范围内设计及施工工程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措施费(含安全文明施工费和竣工档案编制费等)、企业管理费、规费、利润、税金、现有成品保护费、定额工期与实际工期的差异而发生的赶工费等工程所需全部费用。即:完成招标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所有费用。招标人除此以外不支付其它费用。
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道路、储存空间、运输、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投标报价应采用工程量清单的方式报出招标范围的所有费用。(具体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格式由各投标人自行确定)。
无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是否涵盖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均视投标报价已涵盖设计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缺项的项目价格均视为已在其他报价项目中涵盖。中标后,在施工过程中无论任何原因(招标人提出的招标范围以外的设计变更除外),中标价一概不作调整;
(二)结算原则
1.工程结算
1.1若施工过程中,未发生设计变更、招标范围外的新增工作时,工程中标价即为工程结算价。
1.2若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设计变更、招标范围外的新增工作时:
结算总价=中标价+新增或变更等引起的增(减)子项结算价。变更及新增部分按以下原则办理结算:
(1)其工程量以双方现场实际收方为准;
(2)变更及新增工作价款结算办法如下:
A.工程内容与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中有相同的子项,则按投标时的相同子项的综合单价执行;
B. 工程内容与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中有类似子项,则参照投标时的类似子项的综合单价调整执行;
C. 工程内容与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中即没有有相同的子项,也没有类似子项的,则按《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Z-2013)、《重庆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CQJZZSDE-2018)、《重庆市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CQAZDE-2018)、《重庆市构筑物工程计价定额》(CQGZWDE-2018)、《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重庆市建设工程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表》(CQPHBB-2018)、《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定额》(CQJXDE-2018)等及相关配套文件重新组价作为结算的综合价,其中人工、材料、机械单价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执行。投标书中没有的人工、材料价格以招标人认质核定的价格为准。
(三)付款方式
本工程无预付款,待安装完成调试合格,通过重庆市临检中心专家组验收、达到正常使用运行要求后,双方签字视为工程验收合格,支付实际结算金额的95%,余5%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一次性无息支付,质保期为五年,从通过重庆市临检中心专家组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四、其他说明
(一)投标方必须实地考察后做具体实际改造报价和详细改造说明。
(二)该项目所需的一切材料、设备均由投标方采购、运输、保管和安装。在施工时现场人员的安全和由于管理不当导致第三人伤害,均由投标方自行负责。
(三)改造需考虑医院运行情况,施工需要考虑节假日以及晚上加班施工,投标方工作的时间安排须服从招标方的安排,为了保障医院的正常运行,施工需要保障人员充足,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可另行协商。
(四)完成本次改造内容,并负责若因改造引起的其他区域损坏的免费修复。
(五)在质保期内,接到故障报警电话后投标方须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并在12小时内解决故障,如无法在12小时内解决,须书面告知招标方管理人员以采取其它手段确保安全。如果投标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响应或不尽力解决故障,招标方有权自行维修,所发生的费用从质保金中扣除。
五、违约责任
(一)招标方应在收到中标方正规有效的发票及付款资料的50个工作日内支付工程款,每延迟一天,则按应支付金额的万分之三作为违约金支付给中标人。
(二)中标方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规定的合格标准,应负责整改,直至达到合格标准为止,费用由中标方自行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三)中标方未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施工,每延误一天,按合同金额的万分之三作为违约金,由采购人在应付工程款中扣除。
(四)中标方施工时,应实地考察,如果因未进行现场踏勘,或者是拆除施工不当而导致其他成品损坏的,中标方应免费进行维修或更换,如产生不良连锁反应的,招标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中标方的责任。
(五)在质保期内,如遇紧急抢修,中标方响应不及时,未在规定的时间到达现场,累计达到3次,之后每发生一次,招标万有权扣除质保金额的10%,直至质保金扣完。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含现场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
(一)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履行合同相应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其营业范围与本次招标项目相适应。【现场报名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现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1)】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前三年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及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现场报名时须提供:投标函(附件2)】
4.本项目接受以施工单位为主体的施工单位+设计单位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投标协议)
(二)特定资格条件
1.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丙级及以上、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经相关部门年检认可有效。【现场报名时须提供:资质原件及复印件】
2. 投标人须提供一个及以上合格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业绩证明资料,并加盖单位鲜章)。【现场报名时须提供:业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随时随机接受招标人的实地考察】
3、投标人需提供新/排风机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现场报名时须提供:资质原件及复印件】
4. 投标人须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项目经理须为机电安装工程二级建造师或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现场报名时须提供:人员资质和社保缴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七、现场报名、现场勘察
(一)现场报名:携报名资料(“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有资质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原件查验,复印件加盖鲜章由招标方留存)现场报名,进行资质初审,“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有资质满足,即为报名成功。(现场报名、开标的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末的“投标须知”)
(二)现场勘察:
投标单位自行勘察现场,若有疑议,请于投标前联系。【招标单位不统一安排勘察】
八、投标须知
(一)招标文件获取及投标费用:招标文件无需购买。各投标人自行在重医一院官网(网址:http://ks.hospital-cqmu.com/zwc/pub.php?id=92)下载,并承担投标文件编制与递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在任何情况下,招标单位对上述费用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评标方式:
1、招标单位组织由医院相关部门及监督部门组成的评标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含有效书面承诺)进行综合评分。
(三)严禁串标、围标等恶意行为、提供资料弄虚作假,若发现此类情况,取消投标资格,若已中标、成交,视为无效,相关投标人两年内禁止参与我院投标。
(四)本项目最高限价39万元,超过最高限价为废标。
(五)*条款必须满足,否则为废标。
(六)采购结果公告:官网自行查看。(网址:http://ks.hospital-cqmu.com/zwc/pub.php?id=92)
(七)投标文件的编制(包含但不限于)
1.投标文件内容:
①报价表。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1):被授权人须与实际投标人为同一人,且为公司在职员工(提供缴纳社保记录等证明材料)。
③投标函(附件2):实质性响应本招标文件内容(服务内容及要求等) 。
④“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有资料复印件。
⑤供货货品相关资质材料、产品合格证。
⑥其他。
2.装订顺序:请按照以上顺序装订投标文件。
3.文件数量:投标文件1份,报价表单独准备2份。
4.文件密封:所有资料均盖鲜章,用文件袋或专用信封密封,并在封面写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等基本信息,封口处签字盖章。
5.文件递交:密封后于开标时递交,无须提前递交。
(七)现场报名、开标的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1日--2020年12月25日上班时间。
报名地点: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5号楼A栋805室 总务处
报名电话:***
咨询、现场勘察联系人***
2.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开标地点: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5号楼A栋 总务处
附件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附件2:投标函
附件3:报价表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2020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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