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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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1.22 |
招标代理: | 瑞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陕西省 |
内 容: | ***砖庙镇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省****央公园C区写字楼**楼会议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RHZZD-****-(YL)**** *、项目名称:***砖庙镇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
关键词: | 医疗设备 卫生 医疗 |
子洲县砖庙镇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陕西省榆林市中央公园C区写字楼18楼会议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12-29 14:0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RHZZD-2020-(YL)1220
2、项目名称:子洲县砖庙镇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465,000.00元
4、最高限价: 无
5、采购需求: 子洲县砖庙镇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1批, 采购预算: 465,000.00元, 项目概况: 医疗设备采购,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自用
6、合同履行期限:2020-12-22 00:00:00 至 2021-01-22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 2019 年至今任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0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0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日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查询日期为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同时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提供谈判保证金交纳凭证或投标保函;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0-12-24 17:00:00 止
地点:陕西省榆林市中央公园C区写字楼18楼会议室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 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凡符合上述要求的供应商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请携带加盖单位鲜章的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谢绝邮购。
四、 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0-12-29 14:00:00
地点:陕西省榆林市中央公园C区写字楼18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子洲县砖庙镇卫生院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瑞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联系方式***
八、
瑞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