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海安市委党校迁建工程四史馆布展设计方案征集公告 一、征集条件: 中共海安市委党校迁建工程四史馆布展设计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征集人为中共海安市委党校,通过公开征集,确定布展设计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征集范围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地点:高庄路北侧、镇南路东侧区域; 2、工程规模:本项目概算总价为140万元,建筑面积约510㎡,“四史馆”位于中共海安市委党校教学综合楼一楼。具体位置详见附图,建筑面积以现场实测为准。 3、设计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规定的要求。 4、工 期:40日历天,其中方案优化1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20日历天,施工图优化审图10日历天。 (二)征集范围: 本次征集内容为中共海安市委党校四史馆布展工程设计。主要工作内容为:包含但不限于布展工程设计;多媒体软硬件设计;VI系统、导视系统、智能化系统设计(智慧展馆、微信公众号、Wifi软硬件、监控、网站、广播及无线讲解等)、宣传视频材料采集和设计、展板灯箱平面内容设计、宣传册设计;暖通和消防末端调整设计,包括原建筑水电、结构荷载、新风系统、智能化 等项目的优化设计;其他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协调配合工作等内容。 包含三阶段服务:1)初步设计阶段:应征人提交初步设计方案文本参加投标,中标人签订委托合同后根据征集人的要求,逐轮对方案进行优化、深化、完善,最终通过征集人的审核批准;2)施工图设计阶段:根据征集人审核批准后的优化方案设计进行施工图设计,提交满足规范要求的施工图。设计的施工图须详实,达到编制清单和有效指导施工的深度;施工图设计文件须通过征集人及相关部门的会审及审查。(时间节点由详见节点工期安排)3)施工及使用阶段:现场技术服务与指导等与设计相关的所有工作。各种设计变更均属本设计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测量、图审、评审、会务、设计驻场及其他一切设计相关事宜)。 三、应征人资格要求 具有中国展览馆协会展览工程企业二级及以上资质或中国展览馆协会展览陈列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三级资质或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 应征人需填写报名表(详见附件),报名表与设计作品同时递交。 四、设计方案要求 (一)布展大纲 在征集人所提供技术需求基础编制布展大纲,需明确主题定位,并围绕该主题定位开展的布展内容深化。 (二)设计说明 包含但不限于:1、布展设计构思理念;2、展区平面布局说明;3、参观交通流线说明; 4、设计方案:包含对展示装修内容和展示设备数量细化、详细的所有材料质量描述、工艺做法描述、设备性能描述;5、设计单位应根据各种接待级别提出接待应急预案;6、按设计图纸制作专项说明。7、设计方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三)设计图纸 设计图纸应充分表达设计理念,重点部位应加以说明。能明确表示设计意图,标注主要部位的设备和材料,各展区展示方式。 方案包括但不限于:1、布展设计方案图;2、建筑内部空间改造图;3、展区平面图;4、流线组织分析图;5、功能分区分析图;6、布展设计效果图(不少于20个,其中,每个展区不少于4个);7、布展设计立体透视图(含单个展区立体透视图); 8、建筑内部空间功能分区图;9、重点区域手绘效果加以示意;10、表达布展设计意图等其他图纸。 (四)投资估算:限额设计 140 万元。 五、项目现场踏勘 1、征集人将负责向参选者答疑,并可根据参选者的要求指导现场踏勘,但现场踏勘的费用和责任由参选者承担。(具体踏勘时间根据参选者的需要联系确定) 2、应征人自行踏勘项目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以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自负。 六、方案征集阶段安排 1、设计作品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01月05日17时整。 (2)提交地点:海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海安中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窗口。 (3)逾期提交或未提交至指定地点的设计方案,征集人不予受理。 2、作品评审。征集人组织成立不少于5人的评审小组,观看、听取应征人对设计作品的演示、讲解(每家演示、讲解时间不超过20分钟),对设计作品进行详细评审,专家小组对设计方案、估算造价、个人业绩和资质等情况进行综合评比,选出不超过10个入围方案(如应征方案少于10个全部入围),并面向社会各方面公开征求意见,确定最终入围作品。 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3、设计作品确定。征集人将入围作品提交有关部门,综合考虑专家小组和社会意见,由评审小组对前3名方案再次进行综合排名,确定前3名为获奖方案,必要时需再次进行演示汇报,最终确定设计作品。 七、奖励办法 1、对获奖作品给予适当的报酬。第一名10万元,第二名2万元,第三名1万元。排名在第三名以后的所有方案不再给予任何形式的补偿。获奖作品者需提供合法票据。 2、第一名需提供后续技术服务。第一名奖励费用支付方式:1)公示结束签订合同后,先支付3万元;根据征集人要求完成更深层次的细化、修改、完善,提交全套施工图纸(包含工艺、材质及造价明细等),并加盖设计单位公章后付5万元;监督制作单位完成施工后付清余款。如不提供后续技术服务的,业主有权使用获奖作品,余款不予支付。 3、特别说明:后续技术服务包括方案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包含但不限于二次深化设计)、现场技术服务与指导等与设计相关的所有工作及工程施工。各种设计变更均属本设计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测量、图审、评审、会务、设计驻场及其他一切设计相关事宜)。 八、发布公告媒介 本征集公告在海安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海安网发布 九、联系方式
征集人:中共海安市委党校 |
代理机构:海安中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地 址:海安市江海东路17号 |
地 址:海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海安市高新区镇南路399号二楼 |
邮 编:226600 |
邮 编:226600 |
联系人*** |
联 系 人*** |
*** |
电 话:0513-81819573、1515130573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