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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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1.04 |
招标业主: | 陕西省财政厅 |
招标代理: | 陕西中鼎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区: | 陕西省 |
内 容: | ***人民法院执法执勤办案用车采购项目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省******南稍门中贸广场**号楼****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DZB-ZC-****-*** *、项目名称:***人民法院执法执勤办案用车 |
关键词: | 用车 |
黄龙县人民法院执法执勤办案用车采购项目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南稍门中贸广场11号楼160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12-28 14:0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DZB-ZC-2020-082
2、项目名称:黄龙县人民法院执法执勤办案用车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200,000.00元
4、最高限价: 无
5、采购需求: 黄龙县人民法院执法执勤办案用车采购项目,2辆, 采购预算: 200,000.00元, 项目概况: 黄龙县人民法院按照处置一辆,更新一辆原则,现需购置两辆执法车辆。具体要求详见谈判采购文件,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执法执勤专用
6、合同履行期限:2020-12-30 09:00:00 至 2021-01-04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3、所投车型必须在国家发改委或工信部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内,须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谈判前本年度已缴纳着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的书面声明; 6、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7、单位负责人***
三、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0-12-23 17:00:00 止
地点: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南稍门中贸广场11号楼1603室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 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请符合特定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携带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原件及加盖鲜章的复印件。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四、 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0-12-28 14:00:00
地点:西安市南二环西段395号亚美博广场全季酒店二楼会议室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黄龙县人民法院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中鼎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八、
陕西中鼎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