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捣固焦炭 大连-CGLON200065

信息发布日期:2020.12.21 标签: 江苏省招标 
加入日期:2020.12.21
截止日期:2021.01.31
地 区:江苏省
 
招标公告正文

报价网址:https://ebs.shasteel.cn/pur_portal/
询价单主信息
询价单号: RDBTG20122100030 询价单标题: 捣固焦炭 大连
币种: 人民币 招标编号: CGLON200065
税率: 13% 询单类型: 采购
定量/定价: 定价定量 询价单状态 报价中
报价开始时间: 2020-12-21 10:22:00 报价截止时间: 2020-12-21 13:00:00
是否定向: 定向 保证金额: 0.0000
招标期限: 物料总项次: 1
供货开始时间: 2020-12-25 供货结束时间: 2021-01-31
采购组织: 轮次: 第 1 轮


物料信息

102050100 从 1 至 1 共 1


序号 物料代码 物料名称 型号和规格 说明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交货期


1 A030200112 捣固焦炭 捣固焦炭...灰分≤12.6%,挥发分≤1.8%,硫分≤0.85%,水分≤7%, M40≥84.0%, M10≤7.9%,小于25mm 的焦末含量≤8%, CRI ≤28%, CSR ≥63%。...... 10000.0000 吨



基本条款

102050100 从 1 至 9 共 9


条款类别 条款名称 条款内容










- 质量要求 准一级捣固焦炭产品质量要求:灰分≤12.6%,挥发分≤1.8%,硫分≤0.85%,水分≤7%, M40≥84.0%, M10≤7.9%,小于25mm 的焦末含量≤8%, CRI ≤28%, CSR ≥63%。
- 验收标准及不合格处理规定 产品验收标准及不合格处理规定:招标数量为10000吨。检斤:船运焦炭,以买方进厂磅为结算依据;汽运焦炭,以买方厂内检斤量为结算依据。检验:1、有装港(装车)CCIC报告的,买方委托商检在大连港(或进厂)检验出具报告,做两港(地)CCIC报告对比,两港对比允许偏差:水分0.5%,干燥基灰份0.3%,干燥基全硫0.1%,干燥无灰基挥发份0.4%, CRI 1.5%,CSR 1.5%,M401.5%,M10 1%,小于25mm焦末含量2%;以上化验指标超过两港商检允许误差的,超出部分全部由卖方承担,如果两港指标均合格情况下,以装港指标为结算依据。若有异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选择双方认可的检验机构复检,该复检结果为最终结算依据。 2、没有装港CCIC报告的,全部由买方委托商检在大连港、北良港(或进厂)检验出具报告为准。让步接收标准:1.当12.6%<灰分≤13.0%时,以灰分=12.6%为基准,每上升0.1%,合同价格下降0.5%;当灰分>13.0%时,以灰分=12.6%为基准,每上升0.1%,合同价格下降1%;当灰分>13.5%时,以灰分=12.6%为基准,每上升0.1%,合同价格下降2%2.当1.8%<挥发分≤2.0%时,以挥发分=1.8%为基准,每上升0.1%,合同价格下降0.8%;当挥发分>2.0%时,以挥发分=1.8%为基准,每上升0.1%,合同价格下降1.6%3.当0.85%<硫分≤1.00%时,以硫分=0.85%为基准,每上升0.01%,合同价格下降0.3%; 当硫分>1.00%时,以硫分=0.85%为基准,每上升0.01%,合同价格下降0.6%4.当82.0%≤M40<84.0%时,以M40=84.0%为基准,每下降0.1%,合同价格下降0.1%;当M40<80.0%时,以M40=84.0%为基准,每下降0.1%,合同价格下降0.2%;当M40<78%时,以M40=84.0%为基准,每下降0.1%,合同价格下降0.4%5.当7.9%<M10≤8.5%时,以M10=7.9%为基准,每上升0.1%,合同价格下降0.1%;当M10>8.5 %时,以M10=7.9%为基准,每上升0.1%,合同价格降0.2%;当M10>8.8 %时,以M10=7.9%为基准,每上升0.1%,合同价格降0.4%6.当7%<H 2 O≤10%时,扣除超出水分的1.1倍重量结算;当H 2 O>10%时, 1.2 倍扣超标部分重量结算。7.当28%<CRI≤30%时,以CRI=28%为基准,每上升1%,合同价格下降0.5%;当CRI>30%时,以CRI=28%为基准,每上升1%,合同价格下降1%。当CRI>33%时,以CRI=28%为基准,每上升1%,合同价格下降2%8.当60%≤CSR<63%时,以CSR=63%为基准,每下降1%,合同价格下降0.5%;当CSR<60%时,以CSR=63%为基准,每下降0.1%,合同价格下降0.1%;当CSR<58%,以CSR=63%为基准,每下降0.1%,合同价格下降0.2%9.小于25mm焦末含量>8%,超出8%的部分焦末价格按合同单价的50%结算。 杂质扣罚通则:当杂质含量<1%时,按杂质实际含量扣重;杂质含量1-2%时,按杂质含量的2倍扣重;杂质含量>2%时,按杂质含量的5倍扣重。 杂质定义:指泥土、杂石、杂物、非金属物等,具体参照该物资采购标准和技术规定中杂质的定义为准,当标准或规定中无明确规定时,质检处参考同类产品国家、行业标准确定。针对使用过程中发现、发生的原辅材料质量异议,除对造成的损失进行扣罚以外,还要追加处罚性罚款1000~10000元/次。 如果其它没有形成降价原则的成分(项目)对我公司产品质量造成影响,我公司将保留对供应商追溯考核的权力。
- 产品包装要求 按照产品的包装要求进行包装,确保产品在运输途中不受损坏,包装物不回收,如卖方由于运输途中采取防护措施不当造成货物积水或损失等,均由卖方承担。
- 运输方式 公路运输,如供方一票到厂,需送货到需方厂内指定卸料地点,发货前将送货信息传送至大特钢供应处执行科。如供方选择在大连港口车板交货(大连港口至厂内运输由需方自理),请投标时务必标注清楚相应要求,否则视为响应我方招标要求。
- 供货期限 中标日至2020年1月13日前到大连港口(靠泊)10000吨。根据需方实际需求量进行交货(不能耽误需方的正常使用),由于实际供应量以需方实际需求为准,若由于需方原因导致供方的供货量低于合同量,则免于对需方的考核。
- 报价及付款 投标时请分别投大连港口车板价和一票到厂价格。投标单位所报价格含材料费、制作费、运输费及税金等所有费用,并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结算)。含税价格基于13%的增值税税率约定,如开票时遇到国家增值税税率政策调整,则不含税单价不变,含税价格做相应调整。投标单位须投报承兑价格。付款时间及发票结算:货到,发票到结算后5个工作日内,付5个月左右银行承兑汇票(需方不贴息)。 (说明:如供方投标时要求支付部分预付款项,则需响应以下招标要求:供方在15个工作日内开具已收预付款发票, 余款凭卖方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结算。
- 违约责任 如中标,即严格按买方规定的数量、时间及时供货。1、履约过程中,发现以次充好、以少充多、弄虚作假等行为,扣减本批次相应焦炭货值作为补偿。2、交货数量按合同约定执行,交货数量在±5%范围内,在合同执行期间遇市场价格上涨或不变时,如卖方执行数量未达合同数量下限,以合同数量基数为标准(不考虑±5%情况),对不足基数的数量仍按原合同价格执行,并按第5款处理;如卖方执行数量超出合同数量上限,超出部分仍按合同价格执行。在合同执行期间市场价格下跌时,卖方执行数量超出合同数量上限,合同数量基数(不考虑±5%情况)按合同价结算,超出基数数量按次月市场价格结算;卖方执行数量不足合同数量下限的,按第5款处理。 3、如卖方由于运输途中采取防护措施不当造成货物积水及损失,所引起的损失由卖方承担。 4、不履行合同,影响生产造成损失的,由卖方补偿,并取消供货资格。 5、如因卖方原因不能按期交货的,买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如买方解除合同的,卖方应给予买方未交货值的5%作为违约金。如买方不解除合同的,延期3天以内,按未交货金额1‰/天进行赔偿;延期超过3天的,超期部分按照未交货金额的1.5‰/天进行赔偿。卖方超过交货期30天(不含30天)以上未补足合同基数的,卖方赔偿买方违约金,违约金支付方式按以下方式从高确定:①卖方给予买方未交货值的5%作为违约金赔偿。②若市场价格上涨,卖方给予买方合同价差损失赔偿作为违约金赔偿,合同价差损失=卖方未执行合同总量*单价价差(单价价差为下月合同均价与本合同价格之间的差价)。
- 投标信誉保证金和标书费等要求 本次招标需交纳投标金额的2%作为投标信誉保证金,不交纳投标信誉保证金的没有投标资格(在本单位有欠款的供应商,可以以欠款形式抵值保证金,需出具公函证明);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信誉保证金待招标结束后立即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信誉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待合同履行结束无异议后退还(不计利息);投标单位接到中标通知后即为中标单位,如中标单位不签订合同或不按合同要求供货,投标信誉保证金不予退还,作为需方经济损失。1、各投标单位进行网上投标时,请认真查看招标书内容及附件内的技术协议、技术要求等所有资料后再报价,一旦报价,即表明投标单位已确认了该标书所有条款及附件内所有内容,一切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负;2、投标单位之间进行串标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投标单位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并永久取消投标资格;3、投标单位所供的产品必须是具有生产、制造该产品资质的单位所生产的合格品;4、依据《东北特钢集团采购平台在线招标收费规则》,本次招标将收取标书费1000元;5、投标信誉保证金、标书费请汇至同一账户:户名:东北特殊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账号:294766566375,开户行:中国银行大连人民路支行,附加信息及用途:投标保证金、标书费用。
- 其它条款 1.合同到期执行完毕或协商终止合同,退还投标保证金。2.在合同履行期内,供方接到需方送货通知后,应及时组织发货,并将发货情况传真给需方,需方有权去装货现场察看情况。3.如在合同执行期间发生地震、台风等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需及时通过对方,并在15天内提供证明,经核实属实的,可以部分或全部免责。4.双方同意对本合同全部条款尽保密义务,如有违反,受损害方有权向对方追索相应的损害赔偿。5.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6.重要说明:1)、双方已完全理解本合同各项条款的含义及合同中所涉及到的标准内容,以及遵守这些条款双方应承担的责任,并一致同意遵守本合同全部条款。2)、 卖方所开增值税发票及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否则,卖方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报价开始时间: 2020-12-21 10:22:00 报价截止时间: 2020-12-21 1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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