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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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2.29 |
地 区: | 福建省 |
内 容: | *.项目名称:包装材料采购 *.标的内容、质量标准、数量及付款方式:见附件一 *.交货期和交货地点:中标合同生效后,中标人根据招标人生产实际需要分批购进,本次招标仅提供首次发货的参考数量和时间,具体情况根据招标人的要求随时调整。交货地点:水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仓库。 *.付款方式:货到 |
1.项目名称:包装材料采购
2.标的内容、质量标准、数量及付款方式:见附件一
3.交货期和交货地点:中标合同生效后,中标人根据招标人生产实际需要分批购进,本次招标仅提供首次发货的参考数量和时间,具体情况根据招标人的要求随时调整。交货地点:水仙药业(建瓯)股份有限公司仓库。
4.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收到发票后30天内用银行电子承兑汇票或银行转账支付。
5.质量要求:按招标方要求的相关技术标准及确认的样品执行,详见附件一。
6.违约责任:
6.1中标人不得将业务转包他方生产加工,否则视同违约。
6.2投标人或中标人不履行招投标的规定或签订的合同约定,包括但不限于中标人未根据质量要求交货、不及时交货,招标人催促后因中标人自身原因导致仍无法满足要求等,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行使包括但不限于终止合同、没收保证金、扣抵货款、要求赔偿造成停产的损失、紧急向他方采购超过中标价的额外支出等权利。
7.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判决。
8.报价规定:
8.1报价为含税价,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
8.2本次报价为到厂价,中标人须承担交货前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费、途中保险费、装车费、途中损耗与损失费等,货物运送至交货地点后的卸车费由招标人承担。
8.3交货后被招标人判定为质量不合格的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被退货的检验或检测费、退货装车费、退货运输费等,按招标人通知和要求发货且合格的相关检验或检测费由招标人承担。
8.4 不按招标人通知和要求发货的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检验或检测费等。
8.5 本次招标采取一次性报价方式,按纸箱;纸盒、说明书两类进行分类竞标。
8.6 同一投标人可以根据自身的相关资质及实际生产能力同时参与不同类别的竞标。
9.评标办法:
9.1本次招标采取综合评标的方法确定中标候选人。
9.2本次招标允许两人同时被确定为同一类别竞标的中标候选人,但每个候选人的中标价款不低于5万元(分类招标产品总价款不足5万元的除外)。
9.3本次招标确定中标候选人后,在我司网站公示3天,无异议后转为中标人。
9.4定标后在5天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5天内签订相关合同。
10.投标人资格要求:
10.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信用良好的国内生产型企业。
10.2 投标人须已生产经营同类产品至少三年以上。
10.3 投标产品在国内应已投产且已取得相关资质的成熟产品。
11.开标时间、地点及参与方式
11.1开标时间及地点:2020年12月 29日 8:30(北京时间)在水仙药业(建瓯)股份有限公司3楼会议室公开开标。
11.2参与方式:本次招标采取函件投标方式,以函件方式参与投标时,快递单上请注明投标单位名称和参与的招标编号,建议选用邮政EMS或顺丰快递,于2020年12月29日8:30 时(北京时间)之前寄达(以收达时间为准)。邮寄地址:福建省建瓯市吉苑路11号;单位名称:水仙药业(建瓯)股份有限公司供应部;收件人:洪堤彬,联系电话***
12.投标保证金:
12.1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之前预交投标保证金(汇款电子回单或保证金函以单独密封方式装订),具体金额见附件一。
12.2投标保证金按以下方式提交:
12.2.1银行电汇:(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建瓯支行;账户名:水仙药业(建瓯)股份有限公司;账号:193010100100078932)
12.2.2保证金函:如招标人与投标人尚有未结清货款(各类未到期的保证金除外)且数额足够抵扣投标保证金时,投标人可以出具正式公函明确要求本公司从其未结货款中转扣,但须在开标前得到本公司财务部门的确认。
12.3对于未能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12.4未中标的投标人预交的投标保证金,招标方将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以电汇形式退还。
12.5中标的投标人预交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人签订合同时转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按时全部履行完毕,招标人确认无违约行为后予以全额退还。如中标人预交的保证金超过中标价款的10%,招标人将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将该超过部分的保证金退还中标人。
12.6 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发生时,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2.6.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的;
12.6.2成为中标人后5天内,中标方未能按招标方通知签订合同的;
12.6.3 因中标人不遵守合同或协议规定,致使招标人造成经济损失或其它损失,被招标人用于抵偿损失的;
12.6.4 违反本招标文件及双方签订的合同或协议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的。
12.6.5 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
13.投标文件要求:
13.1投标资料分成三部分,每部分编制一式一份并分开单独装订密封:
13.1.1第一部分为资格文件,主要内容为详细的投标人资料,包括a.生产企业相关的资质证书(如.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等);b.投标诚信承诺书。并分别加盖公章。
13.1.2第二部分为技术文件,主要内容为产地及生产厂家名称、产品质量指标、产品材质证明、产品的检测报告及技术偏离表等(对本招标文件第2和第5条款中各技术指标和质量要求的响应,如未说明即默认完全响应),并分别加盖公章。
13.1.3第三部分商务文件,包括投标报价单、商务偏离表(对本招标文件第4条款中的“付款方式”的响应,如未说明即默认完全响应),有法人代表或被委托人的签字,并分别加盖公章。
13.2除商务文件外,其他任何地方不得出现相关投标报价的任何内容。
13.3 《投标诚信承诺书》和《投标报价单》采用本次招标文件规定的统一格式填写;其它材料由投标人按照本次招标规定自行制作。
14.评标小组:评标小组为水仙药业(建瓯)股份有限公司招投标工作小组。评标过程接受招标人相关管理部门、人员及上级的监督。在投标、评标期间,投标方不得向招标采购小组询问评标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为保证评标的公正性,在评标过程中,评议成员不得与投标方私下交换意见。招标结束后,招标人对未中标单位及未中标原因不予解释。
15.发布招标公告媒体: 福建省轻纺(控股)有限责任公司www.fjqfkg.com、福建
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www.qingshanpaper.com、漳州水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0599-3728185(技术交流)
水仙药业(建瓯)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工作小组
2020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