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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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 | 武汉永盛世纪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湖北省 |
内 容: | 【项目概况】 **邦仕燕山石化有限公司生产装置拆除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大道***号V+合伙人大厦****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SSJ-ZFCG-******* *、采购计划备案号: |
【项目概况】
武汉邦仕燕山石化有限公司生产装置拆除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武汉市武昌区友谊大道371号V+合伙人大厦100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2月3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SSJ-ZFCG-2020045
2、采购计划备案号:J20120937-0247
3、项目名称:武汉邦仕燕山石化有限公司生产装置拆除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267(万元)
6、最高限价:267(万元)
7、采购需求:
化工生产装置拆除,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8、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供应商必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必须为该项目投标单位,提供执业资格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B证、毕业证、身份证、劳动合同、近三个月社保局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项目经理须无在建工程,提供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的违约经济处罚措施的承诺、无在建工程的违约经济处罚措施的承诺和只承担本工程的违约经济处罚措施的承诺;
(4)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管理班子齐全(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资料员、安全员、材料员等),须是与本项目专业相关的技术人员(并提供有效期内的上岗证、身份证、劳务 合同、社保证明、毕业证),其中技术负责人***
(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现场查询);
(6)供应商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近三年(2017年12月-至今)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本项目拟派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现场查询),并提供无行贿的经济处罚措施的承诺;
(7)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声明;
(8)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0年12月21日至2020年12月25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武汉市武昌区友谊大道371号V+合伙人大厦1005室
3、方式: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3)供应商报名时必须一次性提供三证合一(副本)、项目登记表(附件下载)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以供检验(审核后原件退回),不按要求提交原件、原件提交不齐全或复印件不全且未盖公章的单位,将不能通过审核,视作不合格单位。磋商文件费用采用现金支付。
4、售价:4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0年12月3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0年12月3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蔡甸区政务中心四楼(武汉市蔡甸区蔡甸大街221号)
五、开启
1、时间:2020年12月3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蔡甸区政务中心四楼(武汉市蔡甸区蔡甸大街22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2)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
(3)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
(4)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5)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6)具体约定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核减办法。
2、各有关当事人对公告及相关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武汉永盛世纪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或采购人提出质疑,如质疑答复不满意,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书面投诉函。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汉市蔡甸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新福路32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武汉永盛世纪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友谊大道V+合伙人大厦1005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027-88733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