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2.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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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1.13 |
招标代理: | 凌云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地 区: | 湘潭市 |
内 容: | 招标编号:LYZB-****** 项目编号:XTJS********* *. 招标条件 ***书院路街道新塘社区老旧小区邻里中心附属用房建设项目已由******发展和改革局以岳发改基【****】**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编码:****-******-**-**-******。建设资金为国省补助资金及 |
关键词: | 施工招标 小区 街 路 |
招标编号:LYZB-201202
项目编号:XTJS202000335
1. 招标条件岳塘区书院路街道新塘社区老旧小区邻里中心附属用房建设项目已由湘潭市岳塘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岳发改基【2020】6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编码:2020-430304-80-01-025214。建设资金为国省补助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湘潭市岳塘区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凌云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岳塘区书院路街道新塘社区老旧小区邻里中心附属用房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2.2 建设地点:湘潭市岳塘区书院路街道新塘村社区。
2.3 规 模:项目总建筑面积为1600平方米,其中邻里中心附属用房为1200平方米,原社区公共服务用房400平方米。主要服务新塘社区和飞机坪社区内老旧小区,将原湘缆菜场改建为新塘社区邻里中心附属用房,提质改造原社区公共服务用房。为老年人和婴幼儿提供日间照料护理、保健康复、文化娱乐、健康教育、膳食供应等服务。配套建设给排水、供配电、通信、消防、等设施,为邻里中心运营提供功能配套服务。项目概算总投资901.34万元,其中工程费771.33万元,工程其他费63.24万元,预备费66.77万元。
2.4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完成且接到招标人开工令后120日历天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其中:其中施工工期90日历天,设计工期 3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①设计:设计的内容和深度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要求和招标人设计要求;②施工: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和建筑工程施工相关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令2000年第80号令《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进行保修。
2.7 招标范围:岳塘区书院路街道新塘社区老旧小区邻里中心附属用房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包括本项目的设计(施工图及后续服务)和本项目的全部工程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3.2.1 建筑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2.2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施工单位提供)。
3.3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自竣工验收资料中建设单位签字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承担过1项单项合同额386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3.4 项目经理要求应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如果是建造师应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
3.4.1拟任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投标截止前36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承担过1项单项合同额386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设计业绩须同时提供合同及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备案文件;施工和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验收资料或竣工验收证明以及答疑文件明确可以作为考核依据的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竣工验收资料是指竣工验收备案表(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或者竣工验收证明(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盖章认可)。
3.5 设计负责人***
3.6 施工技术负责人***
3.7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人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3.7.1 联合体投标人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各自的分工和权利义务;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
3.7.2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3.9 根据潭公管办【2018】1号文件《关于对于项目申报和工程招投标领域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实行联合惩戒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承诺无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
4. 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 投标保证金5.1 投标保证金:根据湘建监督【2018】244号文件,本项目投标担保采用承诺形式(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五、投标保证金”)。
6. 招标文件的获取6.1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0年12月18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招标文件包括图纸、最高投标限价、合同条款等。
6.2所有投标申请人须在2021年1月1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完成企业注册,同时办理湖南数字认证CA证书。湖南CA数字证书办理详见此网址:(http://ggzy.xiangtan.gov.cn/zlxz/1018.jhrml)。 投标申请人完成企业注册后直接用CA数字证书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http://ggzy.xiangtan.gov.cn/),在2021年1月13日9 时00分(北京时间)前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投标确认。
6.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6.4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 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6.5 投标人应自行在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 投标文件的递交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1年1月13日9时00分,地点为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拟任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并在开标会议现场身份验证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以证明其出席,否则,投标无效。(联合体投标时参加开标会议人员为牵头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上进行同步公告。
9. 行政监督本次招标项目接受湘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监督,监督电话:***
10. 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10.1本项目无设计成果补偿费。
10.2各单位不得采取挂靠、代为投标等弄虚作假手段,不得围标、串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如果中标,中标一律无效,并赔偿业主的全部损失。
10.3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承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没有排斥潜在投标人等违法违规行为。
10.4本项目严格遵守《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打招呼”登记报告制度》(湘建监督〔2017〕213号)文件相关规定。
11. 联系方式***招 标 人:湘潭市岳塘区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湘潭市岳塘区荷塘乡滴水村滴水安置区2栋0301001、0401001、0501001号
联 系 人***
电 话: 15111318882
招标代理机构:凌云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湘潭市岳塘区湘潭大道众一国际C栋3楼
联 系 人***
电 话:0731-55955107
传 真:0731-53283537
邮 箱:282779355@qq.com
温馨提示:
1、为切实做好招投标活动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湘潭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要求做好以下防控措施:
2、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应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事先在本公告附件处下载并自行填写完整的《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外来潭返潭投标人代表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14天内无感染证明。招标代理开标现场统一收取登记表。
3、投标人代表进入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需自行佩戴口罩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消毒;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2度的人员进行劝返,严禁进场。如遇可疑症状者及时报告防预部门处置。
4、有下列新型冠状病毒传染风险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进入开标场所:
(1)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认患者的;
(2)外来潭返潭人员没有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14天内无感染证明的;
(3)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
(4)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2℃的。
5、投标单位只允许一人进入开标室参加投标,代表单位签到、递交投标文件,最大程度上减少与会人员数量。参加开标会议的代表必须是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6、实行投标文件无接触投递,并进行两次消毒处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投标人代表和投标文件进入交易中心时进行第一次消毒处理。所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接触投递投标文件在开标室指定地点。投标文件进入评标室拆封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对投标文件进行第二次消毒处理,确保投标文件运输传递安全。
对不配合上述疫情防控要求的投标人代表,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所有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