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2.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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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1.08 |
招标业主: | 哈尔滨铁路公安局警犬繁育训练支队(基地) |
招标代理: | 国信国采(北京)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区: | 黑龙江 |
内 容: | 项目概况 ********************劳务外包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大街***号六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TC-D-******* 项目名称:************ |
关键词: | 铁路 路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TC-D-2020051
项目名称:哈尔滨铁路公安局警犬繁育训练支队(基地)劳务外包项目
预算金额:4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哈尔滨铁路公安局警犬繁育训练支队(基地)劳务外包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大街208号6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月8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TC-D-2020051
项目名称:哈尔滨铁路公安局警犬繁育训练支队(基地)劳务外包项目
预算金额:45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45万元
服务要求:包含哈尔滨铁路公安局警犬繁育训练支队(基地)办公楼、院内、饲养基地相关保洁工作,以及每日食堂三餐制作等相关工作。
服务内容:劳务外包服务
服务期:签订合同之日起到2021年12月15日
服务地点:哈尔滨铁路公安局警犬繁育训练支队(基地)
其他: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服务内所有服务进行投标,不允许只投
标其中的一部分,否则作为无效标处理。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到2021年12月15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一)至(六)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单位负责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18日至2020年12月25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大街208号六楼
方式: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到现场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1月8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大街208号6层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公告期限:自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对小微企业的产品给予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注:所采购的货物在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范围内,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 购 人:哈尔滨铁路公安局警犬繁育训练支队(基地)
地 址:哈尔滨市道外区先锋路132-15号
联 系 人***
电 话:0451-86465750
2.采购代理机构:国信国采(北京)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大街208号6层
联 系 人***
电 话:0451-87009131-8003、8010
邮 编:150090
传 真:0451-87001301-0
电子信箱:gx87009131@163.com
财务电话:***
开户信息:
账户名称:国信国采(北京)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账 号:15000097847411
开户行:平安银行北京神华支行
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及款项用途,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到2021年12月15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对小微企业的产品给予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注:所采购的货物在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范围内,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一)至(六)的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单位负责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18日 至 2020年12月25日,每天上午8:30至13: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大街208号六楼
方式: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到现场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1月0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1月0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大街208号六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哈尔滨铁路公安局警犬繁育训练支队(基地)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信国采(北京)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