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2.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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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四川省 |
内 容: | 一、工程基本情况: 本项目经沐府办发〔****〕**号批准建设。本工程包括室外景观绿化项目,沥青砼面层****.*㎡,单坡车棚*个,成品门卫室**.**㎡,外墙面改造***.*㎡,楼梯间改造共****㎡,**m? 玻璃钢化粪池*座,φ*** 塑料雨污水检查井**座,庭院灯*套及其他附属实施。 |
一、工程基本情况:
本项目经沐府办发〔2020〕10号批准建设。本工程包括室外景观绿化项目,沥青砼面层1202.8㎡,单坡车棚3个,成品门卫室11.64㎡,外墙面改造284.4㎡,楼梯间改造共3809㎡,20m³ 玻璃钢化粪池2座,φ700 塑料雨污水检查井30座,庭院灯7套及其他附属实施。
二、资金来源:央省资金、县级配套资金及群众筹资
三、结算方式:以财评结算价为准。
四、施工工期:45日历天(包含节假日)。
五、比选范围: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设计范围。
六、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七、工程最高限价:85.2075万元。
八、踏勘现场:自行组织。
九、付款方式:详见甲乙双方施工合同。
十、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有关质量技术要求。
十一、评选办法:通过评审的合理低价中选。
十二、报价方式:现场一次性报价。
十三、评选程序: 参照四川省人民政府2006年第197号令《四川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比选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要求执行。
第二章 竞争谈判须知
一、竞争谈判原则和评审办法: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实信用及维护公共利益的原则。本工程只选择一个施工单位,投标人必须参加工程竞争谈判。按照符合项目要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合理低价的原则,按被邀请人的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确定工程的承包人。
二、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投标人需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诚信情况承诺;
8、投标人需提供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9、针对本项目的特殊要求:
9.1、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2、具有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9.3、外省入川供应商须同时具有《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川内企业不需提供)
注: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参加谈判会应提供但不限于以下资料:
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鲜章;
3、拟任项目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