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2.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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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2.23 |
招标代理: | 江苏捷星建设项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南通市 |
内 容: | **新区四分类垃圾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竞争性谈判公告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单位”)受老坝港**新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其所需的**新区四分类垃圾桶采购项目实施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新区四分类垃圾桶 |
滨海新区四分类垃圾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竞争性谈判公告
江苏捷星建设项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单位”)受老坝港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其所需的滨海新区四分类垃圾桶采购项目实施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滨海新区四分类垃圾桶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M3206210336000430二、采购预算:
本项目采购最新国家标准四分类垃圾桶410套(合计240L垃圾桶1640个),采购预算为26.24万元,最高限价为 26.24万元。最终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三、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0日内送货安装到位并通过验收。
四、项目需求说明:
项目文件详见附件,供下载,请仔细研究。
五、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一)法定条件: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开标前的会计报表,必须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的证明材料,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度6个月及以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垃圾桶等经营范围。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信用江苏、信用南通等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查询结果加盖公章)
(三)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谈判,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六、公告期限
自公告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投标费用
1、供应商承担参与谈判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2、投标人在递交响应文件时需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250元,该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请投标人自带并按要求缴纳,否则招标人可以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九、供应商报名、下载谈判文件、响应文件递交
1、自即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从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
2、获取时间:2020年12月17日至2020年12月23日
3、发布媒体及下载网址: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antong.gov.cn/
4、响应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时间:2020年12月23日 09: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海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竞争性谈判室(海安市高新区镇南路399号三楼)
十、本项目联系事项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采购人方面:老坝港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联系人***
十一、响应文件制作要求:
供应商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十二、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如有此部分内容请上传至价格标部分)
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6%(疫情防控期间按照10%执行)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
(3)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
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5、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与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6、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联合体享受6%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十三、竞争性谈判程序(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采购人审查响应供应商资格,符合资格的供应商接受谈判小组的各轮谈判。在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最后报价最低者为成交供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