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2.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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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2.24 |
招标代理: | 江苏财投房地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兴化市 |
内 容: | 李中河河岸绿化工程发包公告 编号:QDZ*********** 发包人名称 ***千垛镇人民政府 发包人地点 ***千垛镇 项目名称 李中河河岸绿化工程 项目地点 ***千垛镇 招标标段数 *个 资格审查方式 预审 项目资金来源 已落实 标段划分 序号 标段内容 建筑面积 正式预算价 (万元) 发 |
李中河河岸绿化工程发包公告 | ||||||||
编号:QDZ20201216125 | ||||||||
发包人名称 | 兴化市千垛镇人民政府 | 发包人地点 | 兴化市千垛镇 | |||||
项目名称 | 李中河河岸绿化工程 | 项目地点 | 兴化市千垛镇 | |||||
招标标段数 | 1个 | 资格审查方式 | 预审 | 项目资金来源 | 已落实 | |||
标段划分 | 序号 | 标段内容 | 建筑面积 | 正式预算价 (万元) |
发包价 (万元) |
保证金(元)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1 | 河岸绿化工程 | / | 97.4761 | 82.8547 | 16000 | 树木栽植:2020.12.28 | 2020.1.14 | |
水生植物:2020.12.28 | 2020.4.9 | |||||||
递交资格预审文件、购买发包文件时间 | 2020年12月17日至2020年12月22日(8:30-12:00,13:30-17:00节假日除外) | |||||||
开标时间、地点 | 2020年12月24日上午10时在千垛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 |||||||
递交资格预审文件地点 | 兴化市长安中路558号(江苏财投)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0年12月17日 | |||||||
竞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 竞标人资质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园林绿化工程,并在有效期内 | ||||||
竞标人项目负责人*** | *** | |||||||
其它要求 | 1、项目负责人*** 2、省外建筑施工企业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时,除满足上述要求外,须提供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省外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核验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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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兴化市千垛镇人民政府 | 代理机构 | 江苏财投房地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联系人 | *** | 联系人 | *** | |||||
联系方式 | *** | 联系方式 | *** | |||||
资格预审文件 | ||||||||
一、资格预审须知 | ||||||||
发包人名称 | 兴化市千垛镇人民政府 | 发包人地点 | 兴化市千垛镇 | |||||
项目名称 | 李中河河岸绿化工程 | 项目地点 | 兴化市千垛镇 | |||||
发包方式 | 公开 | 发包标段数 | 1个 | 标段内容 | 河岸绿化工程 | |||
一、项目负责人***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与本发包工程相适应) 3、有效的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4、有效的与公告相符的企业资质证书(省外企业同时提供《企业资质核验书》) 5、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6、响应文件 7、资格预审登记表 8、项目负责人*** 9、缴纳银行保证金回单 10、工程项目投标方承诺书 11、项目负责人养老保险证明(提供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竞标单位在县、区以上社会保障部门为其缴纳的连续3个月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单据凭证(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属事业单位编制的人员、须由上级主管部门出具人事证明)。特殊人员保险要求:①项目负责人*** 12、根据苏信用办[2018]23号文规定,经查询,未列为联合惩戒对象的 上述材料(除第12项外)提交原件和复印件一式叁份(加盖竞标单位公章) 二、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后,发包人不再接受竞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材料。 三、发包人接受竞标申请人资格审查材料后,同时发售发包文件(每标段300元)。未购买发包文件的潜在竞标人,不得参加竞标会。 四、递交资格预审文件结束后,发包人将组织集中资格审查,申请人提交资料按照本须知第一条规定有一项不符合的,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资格审查结束后,发包人在网上(兴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布资格预审结果。资格预审不合格的竞标人不得参加竞标会,已购买的发包文件不予退还,已缴纳竞标保证金的,退还保证金。资格预审合格的竞标人应按本公告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发包人保证金专户足额缴纳竞标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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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标段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竞标申请人全部参加竞标。 | ||||||||
三、工程款支付: | ||||||||
工程结束经审计后付款20%,2021年春节前经甲方验收成活率达80%以上付款30%,低于80%不予付款;2022年底经甲方验收成活率达90%以上付款30%,低于90%不予付款;余款在2023年春节前最终验收,最终验收时所栽植树木及水生植物成活率低于90%不予结清余款,达到上述要求后余款最终按实际存活率计算总工程款。每次支付工程款时,承包方应出具工程项目所在地等额正式税务发票。 | ||||||||
四、竞标保证金 | ||||||||
(1)竞标保证金不得以现金方式提交。 (2)资审合格竞标人须在2020年12月22日17时前从企业基本账户向兴化市千垛镇便民服务中心交纳竞标保证金人民币16000元整(以实际到账为准)。户名:兴化市千垛镇便民服务中心 ,开户行:兴化市农村商业银行西郊支行,账号:3212810241010000111878。 (3)竞标人提交的银行票据中的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竞标人的法人名称一致;任何以个人或非竞标人法人单位名称的名义提交的竞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4)未按上述规定缴纳保证金的,将被拒绝参加竞标会。 (5)资审合格竞标人须在2020年12月23日17时前到兴化市千垛镇便民服务中心换取保证金收据,未按上述规定时间内换取的,将被拒绝参加竞标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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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定标办法: 合理价随机确定承包人办法 | ||||||||
2020年12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