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2.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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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2.23 |
地 区: | 南宁市 |
内 容: | ****年第***号 根据我单位年度业务工作需要,拟公开遴选****-****年度广告宣传定点服务商,现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面向社会发布采购公告。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公开遴选****-****年度广告宣传定点服务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 |
关键词: | 广告 |
2020年第101号
根据我单位年度业务工作需要,拟公开遴选2021-2022年度广告宣传定点服务商,现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面向社会发布采购公告。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公开遴选2021-2022年度广告宣传定点服务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竞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二)具有国内法人资格,注册经营范围满足所采购内容的供应商;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提交材料要求
(一)投标人营业执照及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三)服务方案;
(四)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不少于5份);
(五)服务承诺。
以上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统一使用A4纸张并按目录顺序热熔装订成册(一式5份),装于密封的档案袋中。请于公告规定时间内递交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我单位将按有关规定择期组织论证后确定服务商。
四、信息公布时间及接收材料时间
信息公布及接收材料时间:2020年12月17日至12月23日(正常上班时间接收材料)
五、接收材料地址
地址:***
联系人:王刚 联系电话***
六、监督电话:***
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0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