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2.17 |
---|---|
截止日期: | 2021.01.08 |
招标代理: | 吉林省吉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长春市 |
内 容: | 采购文件编号:JCZX****-***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年**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水利工程咨询机构选定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其他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项 |
关键词: | 汽车 |
采购文件编号:JCZX2020-135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0-2023年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水利工程咨询机构选定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其他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项目管理中心,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20-2023年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水利工程咨询机构选定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0-2023年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水利工程咨询机构选定;
2.2项目地点: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
2.3项目金额:以实际发生项目为准;
2.4招标范围:建设项目所涉及的水利工程咨询(包括水利规划、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节能评估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水利要素涉及;洪水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监测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水资源论证。
2.5服务期:2020-2023年;
2.6质量标准:满足国家法律法规,满足行业规范及规定、需取得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水利工程咨询项目,则必须取得工程咨询项目批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有稳定专业的服务团队及相应的服务设备等相应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近三年(2017年-2019年)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律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20年新成立的公司,须提供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良好资金资信证明文件);
3.5近三年内企业具有类似工程的业绩一项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进行查询失信记录;投标人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查询投标人行贿犯罪记录(信用信息截止时点为投标截止时间)。
3.7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阜企业入吉信息登记相关规定(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11号文件、吉建管【2019】28号文件)。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2月18日至2020年12月24日(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长春市吾悦广场B座15楼1536室持下述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资质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办理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派授权代理人办理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21年1月8日10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二道区凯利中心13楼开标3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吉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统一代码证号:91220103MA0Y4Q5P7G
联系人***
电 话:***
注: 本招标公告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最新发布的招标公告内容为准;本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