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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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业主: | 苏州市立医院 |
招标代理: | 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地 区: | 苏州市 |
内 容: | ****************受******(北区)的委托,拟对如下设备进行进口产品的采购,****年**月,组织相关专家对采购进口产品进行了论证,专家论证意见如下: 采购单位为了满足工作需要,现需购置的流式细胞仪具备如下功能要求: *、激发波长≥***nm; *、激光输出功率≥**mw; *、光 |
关键词: | 医院 |
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市立医院(北区)的委托,拟对如下设备进行进口产品的采购,2020年12月,组织相关专家对采购进口产品进行了论证,专家论证意见如下:
采购单位为了满足工作需要,现需购置的流式细胞仪具备如下功能要求:
1、激发波长≥405nm;
2、激光输出功率≥50mw;
3、光纤输出功率≥30mw。
综上所述:专家组一致认为:采购方提出的要求属实,该产品国内不具备生产能力,具有不可替代性,只能购买进口设备,该产品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禁止进口的产品。本次公示的有效期为六个月。
特此公示,公示期从2020年12月16日至2020年12月25日,如对此有异议,请于2020年12月25日下午17:00前携书面材料与以下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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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