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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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2.28 |
招标代理: | 广西亿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广西壮 |
项目概况
横县疫点疫木除治性采伐处理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s://www.nnggzy.org.cn/gxnnzbw/)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2月28日 15: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NZC2020-C3-00004-GXYT
项目名称:横县疫点疫木除治性采伐处理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035100
最高限价(元):10351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横县疫点疫木除治性采伐处理
数量:941
预算金额(元):1035100
单位:立方米
简要规格描述:横县疫点疫木除治性采伐处理项目1项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1年4月30日止。其中2021年1月31日前完成项目范围内枯死疫木清理,2021年4月30日前完成项目服务工作。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一: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经营本次采购服务,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3、 供应商的技术负责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16日至2020年12月2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s://www.nnggzy.org.cn/gxnnzbw/)
方式:1.根据南财采〔2019〕27号文精神,取消政府采购项目在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报名环节;潜在供应商在该项目截标前均可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参与竞标; 2.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为网上免费下载。潜在供应商可以登陆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s://www.nnggzy.org.cn/gxnnzbw/),在本项目对应的竞争性磋商公告正文下方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8日 15:00(北京时间)
地点: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横县横州镇茉莉花大道国泰综合大楼2号楼3楼)评标室(具体详见3楼电子显示屏安排)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0年12月28日 15:00(北京时间)
地点: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横县横州镇茉莉花大道国泰综合大楼2号楼3楼)评标室(具体详见3楼电子显示屏安排)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根据南宁市财政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南财采〔2020〕12号)要求,现对本项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31日13点00分。 2.本项目的响应文件通过邮寄快递的方式送达。 2.1接收邮寄快递包裹的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15:00~17:00。响应文件必须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签收邮寄包裹的时间即为磋商供应商响应文件的送达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无效,后果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 2.2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半小时统一将收到的响应文件运送至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横县横州镇茉莉花大道国泰综合大楼2号楼3楼)评标室(具体详见3楼电子显示屏安排),以确保本项目能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准时开标。磋商供应商应充分预留响应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邮寄包裹能及时送达,应选择邮寄运送时间有保障的快递公司寄送响应文件,并尽量在磋商截止日期1日前送达。 2.3磋商供应商在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装订、密封好响应文件后,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再次包裹已密封好的响应文件,并在邮寄袋(或箱)上粘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开标日期、有效的电子邮箱等内容的纸质表格(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邮寄外包封封面表格),如响应文件在运送过程中发生破损、受潮等情况,后果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 2.4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收到响应文件的邮寄包裹后,第一时间按照磋商供应商在邮寄包裹上所预留的电子邮箱告知响应文件收件情况,请磋商供应商务必确保所预留的电子邮箱的有效性,并注意查收邮件。 2.5响应文件邮寄地址:横县横州镇西城路040号 收件人:韦海洲 联系电话:0771-5460099 3.响应文件密封性检查。 截标后,采购人(或监督人员)对响应文件密封性进行签字确认。 4.关于响应文件澄清的有关要求 4.1为便于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在项目评审期间与磋商供应商取得联系,做好评审过程中磋商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工作,磋商供应商务必做到:“第四章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中“磋商书(格式)”落款处的“电话”务必填写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电话联系方式。 4.2开标当天磋商供应商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如果评审过程中需要磋商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磋商小组会通知磋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提交。磋商供应商所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材料必须加盖磋商供应商的公章确认。 4.3如磋商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填写提供联系方式***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横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
传 真:***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亿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传 真: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方式***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