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列表| 付费指导| 会员中心| 400-633-1888
 招标网首页 | 招标 招标公告 中标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免费公告 近期招标 | 项目 拟在建项目 VIP独家项目 业主委托项目 | 企业 业主 供应商 招标机构 | 资讯 项目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历年招标公告 > 2020.12.16招标公告 > 智慧法院办案软件系统竞争性谈判公告

智慧法院办案软件系统竞争性谈判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0.12.16 标签: 辽宁省招标 软件系统招标 软件招标 
加入日期:2020.12.16
截止日期:2020.12.22
招标代理:辽宁朗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区:辽宁省
内 容:(智慧法院办案软件系统)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智慧法院办案软件系统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 项目名称:智慧法院办案软件系统 采购方式:竞争
关键词: 软件系统 软件
 
招标公告正文
(智慧法院办案软件系统)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智慧法院办案软件系统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12-22 13: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0-210000-88929
项目名称:智慧法院办案软件系统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048,000.00
最高限价(元):1,048,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名称

简介

数量

电子卷宗智能应用

具体功能要求描述:
一、材料属性
用于管理案件相关文书的材料属性和阅卷笔记。可对材料的基础属性及提取到的关键信息进行编辑,为自动事务及智能文书制作提供支撑;可根据材料整理诉辩观点、归纳争议焦点等内容,也可针对材料记笔记(便签);页面提供搜索和快捷定位功能。
二、阅卷笔记
法官阅卷过程中对各类材料进行标记,整理关键信息点,可提供辅助知识参考,如集成关键词、参考文档、参考案例及关联法条等等。页面提供搜索和快捷定位功能,支持导出阅卷笔记内容。
三、待证事实
管理待证事实,包括相关的诉讼参与人的诉辩观点,针对待证事实需要作的调查取证要点,法庭询问要点,最终对事实的认定或转换为无争议事实。
四、证据清单
用于展示该案件所有证据的相关信息如证据名称、证据来源、法官意见等,并支持导出清单。
五、便签
法官可以在便签功能中,针对各材料记录笔记(便签),并支持检索、导出便签。 六、与用户核心业务审判系统无缝对接

1套

跨域阅卷

具体功能要求描述:
一、法院内部干警查阅管辖法院系统档案资料
1.1、调卷申请
法院干警提起调阅请求,填写协作法院(调卷法院)、申请调卷人、调卷时间(前3项自动生成)、调阅目的和用途、管辖法院(被调卷法院)、案号、使用期限等相关信息,并提交本院院领导审批。
1.2、调卷审批
协作法院(调卷法院)领导对干警提交的申请进行审批。
审批不同意,退回申请,需填写不同意理由;
审批同意,申请信息自动流转到信息发送处。
1.3、发送请求
通过数据交换平台,将调卷申请发送到管辖法院(被调卷法院)。发送过程中和管辖法院(被调卷法院)档案进行比对,比对成功,通过交换平台发送到管辖法院(被调卷法院)(系统设置默认仅开放正卷,需要调阅副卷的,需要在申请表中注明,并需要管辖法院(被调卷法院)同意,并需要另行操作勾选副卷)
1.4、接收请求
管辖法院(被调卷法院)档案部门接收调卷申请,并提交本院领导进行审查。
1.5、调卷审查
管辖法院(被调卷法院)领导对协作法院(调卷法院)提出的调卷申请进行审查。经审查,不同意调卷的,注明不同意的原因,并自动退回协作法院(调卷法院)
1.6、调卷反馈
管辖法院(被调卷法院)经审查同意调卷的,通过数据交换平台,将电子档案发送到协作法院(调卷法院)。
1.7、调卷浏览
申请(协作)法院干警实现在线阅卷浏览,阅卷期限届满,系统自动关闭电子档案。
二、当事人跨域查阅电子档案
2.1、阅卷申请
协作法院按照诉讼档案查阅管理的相关规定,负责审查、登记当事人或代理律师的阅卷申请,并将查阅人身份证明、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律师执业证等相关材料做成影像作为附件上传,通过档案系统将附件与阅卷申请表一并发送至档案所在法院(管辖法院)。
2.2、阅卷审核
管辖法院收到阅卷申请后进行审核,确定是否允许查阅及查阅范围,符合查阅条件的,同意阅卷申请;否则,退回申请。
2.3、卷宗查阅
协作法院收到允许查阅的信息后,为查阅人开通电子诉讼卷宗查询。
当事人或律师通过扫描二维码获取该档案查阅地址,查阅电子卷宗,当天有效。
当地法院根据申请人需求,可以打印、拷贝电子档案,并加盖协作法院“档案材料证明专用章”,视为档案所在法院证明章,对外有效。

1套

特殊案件管理系统

具体功能要求描述:
1 标记特殊案件
院庭长主动将未纳入特殊案件系统中的非特殊案件经过人工筛选,添加特殊案件标记并纳入特殊案件系统进行管理。
2 修改特殊类型
对于特殊案件类型标记有误的案件,系统提供修改特殊类型功能对已标记的特殊案件类型进行修改,或将特殊案件取消标记为非特殊案件。
3 案件信息浏览
对特殊案件列表中的每一个特殊案件,系统提供浏览案件详细信息、电子卷宗、档案整理卷、流程卡片、网上流转情况等功能,并支持对接第三方关联案件查询、类案检索系统查询关联案件信息的功能。
4 发起监管意见
院庭长对纳入系统的特殊案件进行直接监管,发起监管时需要填写监管节点、监管意见内容等信息项,必要时需要上传附件,填写完成后将监管意见发送给办案法官,达到办案法官在监管意见的指导下办案的目的。
5 发起督办意见
院庭长对纳入系统的特殊案件进行督办,发起督办时需要填写督办类型、督办意见内容等信息项,必要时需要上传附件,填写完成后将督办意见发送给办案法官,办案法官可针对督办意见进行阶段性反馈。
6 意见催办
对于未完成的监管意见和督办意见,院庭长可主动进行催办操作,以系统消息、手机短信等形式,催促承办法官对案件进行办理。
7 案件列表
展示用户作为办案法官承办的所有特殊案件,用户通过该功能可查看案件信息、监管情况、督办意见等,并对后续的意见进行反馈操作。
8 监管意见反馈
办案法官对院庭长发起的监管意见进行反馈处理,需要填写具体的反馈内容,必要时可上传相关附件。填写完成后将反馈内容提交给监管主体进行查看。支持监管意见和反馈一对多的形式。
9 督办意见反馈
办案法官对院庭长发起的督办意见进行反馈处理,需要填写具体的反馈内容,必要时可上传相关附件。填写完成后将反馈内容提交给督办发起人进行查看。支持督办意见和反馈一对多的形式。
10 全院特殊案件查询
展示全院法院纳入特殊案件系统管理的案件,提供法院、承办部门、承办人、年度、案号、当事人、立案时间、结案时间、案件状态等多个查询条件用于查询案件,并可将查询结果按照承办法院、特殊案件类型进行分类展示。支持查询结果导出成Excel。
10.11 全院特殊案件统计
支持按照时间、审理法院、承办部门等维度对全院特殊案件数进行统计,统计的具体项目包括受理特殊案件数(包含未结、已结、总计)、特殊案件类型、监管意见数(包含意见数和反馈数)、督办意见数(包含意见数和反馈数)等。统计结果支持根据法院进行筛选,支持导出成Excel表格。
10.12 涉党政机关未结案件查询
展示涉党政机关的未结案件列表,支持按照案号、案由、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被执行人性质、执行法院等多个条件查询筛选案件,针对查询结果,提供根据被执行人涉及案件数和执行标的金额的统计和排序功能。同时支持对查询结果和统计结果的导出功能。
10.13 涉党政机关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情况统计表
支持按照时间、地区等维度进行统计,统计的具体项目包括已结/未结案件数、执行到位金额、纳入预算案件、被执行人性质等。统计结果支持根据法院进行筛选,支持导出成Excel表格。
10.14 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案件办理统计表
支持按照时间、地区、案由等维度进行统计,统计的具体项目包括已结/未结案件数、案件标的金额、终本案件数、申请执行金额、执行到位标的额、案件执结率、标的到位率、司法救助人数/金额、集中保险救助人数/金额等。统计结果支持根据法院进行筛选,支持导出成Excel表格。

1套

法官工作量计算系统

具体功能要求描述
1 法官工作量计算系统
1.1 参数设置
1.1.1 案由系数设置
除特殊类型的案件外,一般的案件则采取以案由系数权重的方式来计算基本的权重,即根据不同的案由考虑其不同的权重系数。
1.1.2 固定系数设置
对于特殊类型的案件或特殊程序的案件,办案工作量的权重系数是相对固定的。如不予受理案件、不予受理上诉案件、刑事简易程序案件、减刑假释案件、行政赔偿、国家赔偿、保全、请示案件、复议案件、复核案件、行政非诉审查案件、执行监督、执行异议、破产以及一些简单的案件等,此类案件比较特殊,基本权重可以相对固定,则优先定义为固定系数。
1.1.3 浮动系数设置
所有案件在固定系数或案由系数确定基本权重后,若案件满足一些特殊情形,可以适当浮动,而且满足多个时可以叠加权重。
1.1.4 综合系数设置
提供对事项类(非案件工作)工作量系数的定义和设置功能,如参加审委会会议、获得国家或省级的奖项等折算成案件工作量。
1.1.5 角色比例设置
系统提供对案件参与人员角色工作量比例的定义和设置功能。若将案件工作量按一定比例分配到案件参与成员,则可以通过该功能进行设置角色比例。
1.1.6 采集任务设置
提供可视化界面维护采集任务,支持设置采集哪些法院、什么时间运行采集,首次采集近三年已结案件,后续增量采集新增的已结案件。
1.1.7 案件系数维护
若某些案件的系数需要调整,可通过该功能对案件系数进行修改调整。
1.1.8 案件系数录入
系统提供对某些无法通过系统自动采集计算系数的案件进行补录的功能。
1.2 工作量评估
1.2.1 院工作量
通过图表形式展现全院各部门的办案工作量。
1.2.2 部门工作量
通过图表形式展现某部门的办案工作量,支持部门内部横向排名。
1.2.3 我的工作量
通过图表形式展现法官个人的办案工作量,可查看本人每个月的工作量统计情况,且可查看本人在部门内排名。
1.2.4 工作量对比
通过图表展现法院内具体法官的办案工作量比较的结果。
1.2.5 工作量检索
提供通过案号和承办人查询案件工作量的功能。
1.3 综合工作量
综合工作量即非案件类工作量,需要走审批流程,首先需要个人申报登记并提交审核,然后具有审核权限的人员负责审核,审核通过后即纳入工作量统计。
1.3.1 申报登记
登记个人的综合工作量,根据事项的不同,有的需要上传佐证材料。
1.3.2 申报审批
通过该功能对申报的事项进行审批处理,仅具有审核角色的人员才可审批,对于审核不通过的可以退回给登记人。
2 要素式审判系统
2.1 案件要素管理
2.1.1 案件要素定义
系统提供指定6种案由的案件对案件材料进行分析,最终形成满足用户使用需求的案件诉求及案件要素信息。
2.1.2 案件要素表打印
支持根据要素定义模板,及要素表模板,生成案件要素表并打印供当事人填写。要素表设计遵循的原则是简明、实用、灵活、通俗易懂,让当事人自主或在简单指导下即能够看懂、读懂。
2.1.3 要素智能提取
根据当前案件要素信息表,从案件基本信息、电子卷宗材料智能提取诉讼各方当事人要素信息,形成要素表,并提供要素表维护功能。
2.2 案件要素概览
系统支持在要素提取页面,通过多层级要素分类及内容方式展示当事人各方的要素。
(1)自动汇总统计根据当前卷宗材料已经提取出的要素点,及时提醒法官某些案件重要材料需要补充,减轻法官工作量,提高庭审效率;
(2)允许法官对要素内容及争议焦点进行最终的确认修改。
(3)要素内容自动链接证据,方便法官快捷查看对应的证据材料。
2.3 争议焦点归纳
提供原被告双方的要素对比情况,供法官归纳争议焦点,包括:
(1)系统自动比对要素实例数据不一致的要素,并显示在界面中。
(2)法官参考比对提示后,提供认定功能,并填写争议结论。
2.4 智能文书生成
(1)深度利用随案电子卷宗,采用分词等技术智能从电子卷宗中提取相关要点,并自动生成裁判文书框架;
(2)录入的要素名称和实例信息,可直接插入文书,避免重复输入。
2.5 系统对接
(1)与审判系统对接:与法院现有审判系统无缝对接;从审判系统接口获取案件基本信息及结构化数据;文书生成时,从审判系统提取案件基本信息,避免信息重复录入。
(2)与电子卷宗系统对接:与法院现有电子卷宗系统无缝对接,实现文书的审上传,并自动依据名称挂接目录。
3 辅助事务集约化办理系统
3.1 我的交办任务
该功能主要显示当前用户的提交的未完成的任务列表,并且提供任务的相关操作。主要功能包括任务跟踪、催办、终止。
3.2 待分配任务
由庭室集约管理员对本部门的所有司法辅助事项统一进行调度分派。
(1)该功能可设定任务查询范围权限,根据任务分配表,获取当前部门的待分配任务;
(2)支持按照权重系数对有任务办理权限的人员进行随机分配;
(3)支持全市跨法院集约化办理,可将本院的辅助事务移交给全市其他法院处理。
(4)支持选择多个任务实现批量分派。
3.3 我的待办任务
该功能主要显示当前用户的待办理的任务列表,并且提供任务的相关操作,主要功能包括任务检索、任务办理、任务提醒。
3.4 任务管理
任务管理是部门或院内管理人员使用的功能,用来监管任务的总体情况,主要是查询统计功能,并且能对未完成的任务进行催办和终止操作。
3.5 事务查询
(1)根据事务分类、发起人、处理人、提交日期、处理日期、事务来源等条件查询待办(超期)事务,查询结果按照处理人进行分类,支持导出,催办。
(2)根据事务分类、发起人、处理人、提交日期、处理日期、事务来源等条件查询待办(全部)事务,查询结果按照处理人进行分类,支持导出表格。
(3)根据事务分类、发起人、处理人、提交日期、处理日期、事务来源等条件查询已结事务,查询结果按照处理人进行分类,支持导出表格。
3.6 统计分析(可视化)
根据时间段、部门等条件通过图形化方式展示事务分类统计、在办事务统计、发起人提交事务统计、班里人事务统计。
3.7 事务办理统计
根据统计日期按照提交人、处理人两种维度对辅助事务进行统计,统计结果包括部门、人员、在办(未超期、超期)、已结(期限内办结、超期办结)、合计等数据,所有数据支持数据反查。
3.8 事务授权
(1)按照部门、人员授权可办理的辅助事务,并支持设置权重系数,用户随机分派。
(2)事务分派授权:可设置事务分派管理人员,可设置分派范围、可分派的事务类型,满足事务集约处理的要求。
3.9 系统接口
(1)任务发起:任务发起是被业务系统调用的页面,各业务系统通过调用该页面向任务交办平台获取提交事务。
(2)门户平台主页右上角的功能区域,增加任务发起功能以及待办任务数量。

1套

拍卖辅助管
理系统

具体功能要求描述:
一、法院端
1.1 系统登录
输入上账号和密码之后,点击登录按钮,即可进行登录的操作,若没有账号和密码需要管理员提前进行添加。
1.2 法院管理
1.2.1 法院用户列表
开放给法院管理员,可对法院用户进行管理维护。
1.2.2 服务机构列表
根据各省级司法辅助工作的统一标准,可由各省高院、中院或者基层法院建立司法拍卖辅助机构的名单库。
1.3 案件管理
通过“拍辅委托”功能将案件委托给司法拍卖辅助机构,若直接选定司法拍卖辅助机构,直接将案件进行委托,未在定司法拍卖辅助机构,案件将通过“摇号”功能进行委托。
1.4 任务管理
法官可以对司法拍卖辅助机构提交的任务事项进行审核操作,全程监管司法拍卖辅助机构的服务情况。
1.5 结算管理
法官可以对司法拍卖辅助机构提交的拍辅服务费进行审核操作,目前支持按标的物进行收费。
1.6 咨询管理
法官可以对司法拍卖辅助机构提交的客户咨询记录及咨询录音进行监管,保证法拍卖辅助机构的服务质量。
1.7 看样管理
法官可以对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录入的预约看样客户信息进行监管,保证法拍卖辅助机构的服务质量。
1.8 消息中心
根据系统中案件和标的物的信息,会推送给法官日常消息,案件解续封提醒和标的上拍提醒。
1.9 报表管理
案件结算报表:显示案件服务的司法拍卖辅助机构、标的物信息、拍卖信息及成交信息。直观体现案件的整体情况。
拍辅机构辅助表:显示服务法院的司法拍卖辅助机构的整体服务情况。
二、机构端
2.1 机构管理
开放给机构管理员,可对机构用户和组织架构进行管理维护。
2.2 团队管理
法院设置完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后,机构管理员需要在法院内设置一名法服主管,与法院对接日常事务性工作。
2.3 案件管理
法院可以通过直接指定司法拍卖辅助机构的方式或者通过摇号的方式来分配案件。法拍卖辅助机构可以对案件、标的物进行管理。
2.4 任务管理
法服主管可以对内外勤工作人员分配任务,以任务的形式对工作内容进行监管,内外勤完成任务后可提交至法官进行审核,如不需要审核,任务流转至法服主管。
2.5 结算管理
在标的物成交后,司法拍卖辅助机构的法服主管可以向法院提交服务费申请(按标的进行申请),法官会对申请的服务费进行审核。
2.6 咨询管理
司法拍卖辅助机构的客服可以创建客户咨询记录及上传咨询录音。法官可以根据咨询的情况来评定司法拍卖辅助机构的服务质量。
2.7 看样管理
司法拍卖辅助机构的外勤工作人员可以创建预约看样客户信息,并确认客户是否到看样现场进行看样。
2.8 消息中心
根据系统中案件和标的物的信息,会推送给法服主日常消息,案件解续封提醒和标的上拍提醒。

1套

庭审信息推送系统

具体功能要求描述:
1.1信息推送
将法院开庭公告信息自动从办案系统推送至大屏,在大屏上实时公开展示全院开庭公告信息。通过服务器,显示到终端显示屏。
1.2 信息管理
软件系统通过网络化的方式,以及信息化方式进行集中管理,以达到开庭信息的定向发布、实时更新和集中管理目的。

1套

审判态势分析

1.数据采集加工
1.1数据采集集中库:通过数据转换采集接口采集案件信息数据增量,并通过数据集中加载到法院数据集中库。
1.2数据加工清洗(ETL)平台:根据分析主题的需要将业务数据从集中数据库向数据仓库(主题数据库)中进行抽取,转换和汇总,装载。
1.3数据存储服务平台:保存数据集中库涉及的各种数据,并进行分类设计和存放。按照数据库存储数据的类型和作用分为:业务数据库、数据仓库/数据集市、元数据/系统控制数据几个数据库。
1.4数据分析展现平台:对业务数据及主题分析的查询和分析功能,包括明细数据查询、多维分析、排名分析、趋势分析、对比分析等,并结合图形和图表、钻取、切片、旋转等分析手段实现对数据的全方位展现。
1.5系统管理和监控平台:系统管理完成基于角色的统一用户授权,以及对系统中的数据交换,ETL过程应用的功能定义的元数据进行统一的定义和发布;系统监控完成对数据交换和ETL任务的调度设计以及对定时任务的执行日志的监控。
2.数据加工清洗
数据加工清洗平台实现不同数据库/数据仓库/数据集市之间的数据迁移、转换和加工。本项目拟采用本公司自主研发的通达海ETL管理工具作为数据加工平台。通过ETL工具实现数据抽取、数据清洗、数据整理、数据转换、数据影射、数据分配、数据跟踪、数据质量检查以及数据汇总等一系列数据加工处理。同时具备ETL过程配置、监控、管理等功能。
3.数据存储服务
数据存储服务平台是保存数据中心涉及的各种数据,并进行分类设计和存放。
4.收结动态
从案件承办、案件类型、审判程序分析案件收结存本期、同期、同比以及排名情况。并通过导航地图进行全市、中院本级、基层法院的钻取。
5.趋势分析
对案件收结存趋势进行分析,提供逐月趋势分析、历史同期趋势分析,并按案件类型分析同比、环比情况。
6.案由分析
对不同案件类型及审判程序的案由进行分析,以饼图展示各种案由占比情况,以折线图展示各月趋势图。可以选择具体案由进行分析,并且展示各法院对应案由的案件数量、同比情况。
1.1.11.1.21.1.31.1.47.综合专题分析
7.1收结存情况
展示全市两级法院案件新收、已结案件分布情况,以柱图展现,支持查看部门及法官的数据。
按业务承办展示案件受理数、新收数、结案数、未结数、结案率、结收比,并分析同期和同比数据。
7.2长期未结
对全市法院长期未结案件进行分析,支持按业务承办和案件类型维度进行分析。
7.3结案方式
对已结案件进行专项分析,支持对各种案件类型的结案方式进行趋势分析、占比分析以及本期、同期、同比分析。
8.刑事专题分析
从刑事案件汇总的角度对案件信息主要指标进行分析,包含刑事案件情况分析以及对刑事当事人分析。
8.1刑事案件情况分析
支持按业务承办和案由维度进行分析。
8.2刑事当事人分析
对刑事案件被告进行专项分析,统计判决犯罪人数、女性犯罪人数、累犯人数、数罪并罚人数,并对被告的民族、涉案年龄进行分析,以图表形式展示。
9.民事专题分析
民事主题从民事案件汇总的角度对案件信息主要指标进行分析。包含案件总体情况分布、一审、二审、再审及一审上诉情况分析,
10.行政专题分析
行政主题从行政案件汇总的角度对案件信息主要指标进行分析。包含案件总体情况分布、一审、二审、再审及一审上诉情况分析,
11.执行专题分析
执行主题从执行案件汇总的角度对案件信息主要指标进行分析。主要包括:
执行案件汇总、执行依据分析。

1套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供货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残疾人/监狱/节能环保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12-16至2020-12-21,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12-22 13:30(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朗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沈阳市浑南区上深沟村863-9号沈阳国际软件园内D09号楼一楼会议室)
六、开启
时间:2020-12-22 13:30(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朗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沈阳市浑南区上深沟村863-9号沈阳国际软件园内D09号楼一楼会议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纸质递交同时执行,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朗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 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浑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朗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41010021773514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注:财政部门鼓励供应商采用保函的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任何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拒收供应商以保函方式递交的保证金。

地区导航
  • 华东: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 华北: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 东北: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 华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 西北: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 西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 华中: 河南 湖北 湖南
  • 关于我们 | 成功案例 | 知名客户 | 诚聘英才 | 广告服务 | 友情连接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手机版 | 招标导航
    客户咨询:400-633-1888      信息发布电话:13030031390    传真号码:010-59367999       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7层(100190)
    北京智诚风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国建伟业咨询有限公司  哈尔滨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石家庄易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5-2024 版权所有  招标网 京ICP证050708号-1 证书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86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