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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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1.08 |
招标代理: |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辽宁省 |
内 容: | 徐大堡核电站*、*号机组***口岸普通进出口货物境内运输项目(第二次) 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徐大堡核电站*、*号机组***口岸普通进出口货物境内运输项目(第二次)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业主为中核**核电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中核**核电有限公司和中核苏能核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
关键词: | 电站 核电 |
徐大堡核电站3、4号机组满洲里口岸普通进出口货物境内运输项目(第二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徐大堡核电站3、4号机组满洲里口岸普通进出口货物境内运输项目(第二次)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业主为中核辽宁核电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中核辽宁核电有限公司和中核苏能核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CNSC-20SNHD021202
2.2 招标项目名称
徐大堡核电站3、4号机组满洲里口岸普通进出口货物境内运输项目(第二次)
2.3 招标项目概括
徐大堡核电站3、4号机组工程建设阶段满洲里口岸进出口的普通货物的境内运输服务工作,运输方式采用全程公路运输方式,特殊情况(冬季严寒、暴风暴雨等恶劣天气影响、高速限行等导致全程公路运输不可行的情况)下采用铁路商运公路联运(以下简称“铁路公路联运”)的备用运输方式,其中铁路公路联运货量占比不超过30%。
2.4 招标范围
铁路进口货物经海关放行之后,组织满洲里铁路换装(包括装载加固方案编制、装卸、绑扎加固、苫盖,下同)后,将进口货物通过全程公路运输方式(特殊情况下采取铁路公路联运方式)安全运抵徐大堡核电站3、4号机组现场车板交货,在此期间视实际需要提供进口货物暂时存储、包装箱定制、铁路货车占线等服务;
待经满洲里口岸出口的货物,负责将出口货物从徐大堡核电站3、4号机组现场提取,通过全程公路运输方式(特殊情况下采取铁路公路联运方式)运抵满洲里铁路换装场,向满洲里车站申请、选扣适宜的国际联运铁路货车,组织满洲里铁路换装后通过铁路运至俄罗斯后贝加尔斯克境,协助招标人和业主清关代理办理出口报关手续,在此期间视实际需要提供出口货物暂时存储、包装箱定制、铁路货车占线等服务;
负责装卸、运输过程中与铁路车站、交通主管部门及招标人和业主的清关代理等单位的沟通、协调;
协助招标人和业主开展进出口货物灭失或者损坏取证、拍照等索赔工作。
适用的法规、标准和相关文件、服务要求、职责及验收要求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技术规格书》。
表1:满洲里口岸普通进出口货物境内全程公路运输服务工作量预估表
满洲里铁路货车换装量(车) 铁-公 |
满洲里至后贝加尔斯克境 铁路运量(车) |
满洲里与徐大堡核电厂之间公路运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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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5米长半挂车运量(车) |
13米长半挂车运量(车) |
9.6米车运量(车) |
7.5米及以下车型运量(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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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车(650车进口+50车出口) |
50车(出口) |
560车 |
105车 |
21车 |
14车 |
表2:满洲里口岸普通进出口货物境内铁路公路联运服务工作量预估表
铁路运输部分(满洲里车站至徐大堡核电厂周边某铁路专用线) |
公路运输部分(徐大堡核电厂周边某铁路专用线至徐大堡核电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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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洲里铁路货车换装量(车) 铁-铁 |
满洲里至徐大堡核电厂附近铁路专用线铁路运量(车) |
徐大堡核电厂附近某铁路专用线货车换装量(车) 铁-公 |
17.5米长半挂车 运量(车) |
13米半挂车 运量(车) |
9.6米车运量(车) |
7.5米及以下车型运量(车) |
300车 |
300车 |
300车 |
15车 |
255车 |
21车 |
9车 |
注:(1)铁路换装费涵盖装载加固方案编制费、绑扎加固材料费、人工费、吊装费等;实际公路运输车型不在上述范围内,其运费收取可参考上述接近车型计收;第三方收取的铁路运费、铁路货车占线费、滞留费、仓储费、包装费等乙方据实申请支付;
(2)徐大堡核电厂周边铁路专用线推荐锦州货运中心绥中港营业室管辖的铁路专用线,铁路货票到站或发站可填写“前卫站”;该铁路专用线距离徐大堡核电厂公路里程约56km;
(3)上述表格内的运输服务工作量(换装量、运输量)均参考田湾核电站3、4号机组工程建设期的满洲里口岸普通进出口货物境内运输服务工作量预估,具体以徐大堡核电厂3、4号机组实际发生的境内运输服务工作量为准。
2.5 招标项目实施地点
满洲里口岸、徐大堡核电厂3、4号机组现场(地址:***
2.6 服务期限
2021年(具体以服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开始至预计2028年(具体以4号机组商运时间为准)截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有效履行合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所需的服务内容,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须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须具备涵盖大型物件运输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电力大件运输资质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财务要求: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复印件。其中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股东权益)平均值不低于6000万元人民币。
(3)业绩要求:近四年内须具有单程不低于2000km的公路运输业绩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信誉要求:投标人需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资金结算方面无不良记录。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材料及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记录截图。
(5)其他要求:无。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在线注册。
4.3发售时间:2020年12月16日11:30 —2020年12月22日17:00(北京时间)。
注:第一次参加报名的,二次报名不用重新汇款,报名时需在平台上上传第一次报名的汇款回执。
4.4报名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点击“我要报名”,选择要报名的项目(XXX项目),选择“支付方式”为“网上支付”并上传投标保密承诺函的签署盖章(格式见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第一次参加报名的,报名时需将第一次报名的标书款汇款回执和投标保密承诺函同时上传。经招标人/代理机构审核后点击“费用管理-缴费支付”,在“待缴费”列表中,点击“网上支付”:可通过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扫描二维码支付标书费,也可通过工银e支付绑定的手机号、U盾、密码器或口令卡进行支付或过其他银联卡进行支付。付费完成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问题专属客服:021-61592333。
标书款发票开具:本项目采用线上自助开票,线上支付成功后,可点击“费用管理-费用支付”在已缴费列表中点击“开具发票”。
4.5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第一会议室。
5.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21年1月8日9:00。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5.3在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接受邮寄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在邮寄投标文件时须向快递公司明确由招标主管当面接收,本公司不接受存放快递柜等其他接收方式。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核辽宁核电有限公司和中核苏能核电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
8 其他说明
8.1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8.2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8.3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招标人:中核辽宁核电有限公司和中核苏能核电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