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2.16 |
---|---|
截止日期: | 2021.01.08 |
招标代理: | 辽宁方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
地 区: | 长春市 |
内 容: | 项目概况 ********街道自由大路社区公共服务用房装饰工程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润天国际大厦*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FYZBDL-JL**-* |
关键词: | 街 路 |
项目概况
长春市朝阳区桂林街道自由大路社区公共服务用房装饰工程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辽宁方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长春市朝阳区润天国际大厦5楼506)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1月08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LNFYZBDL-JL20-137G;
项目名称:长春市朝阳区桂林街道自由大路社区公共服务用房装饰工程;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6.4929万元;
最高限价:46.4929万元;
采购需求:长春市朝阳区桂林街道自由大路社区公共服务用房装饰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与图纸);
工期:90天(具体开竣工日期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17年-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为2017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即需提供从成立之日起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为2019年以后注册成立公司的,即需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提供连续12个月(2019年7月以后)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分公司);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3.3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包括分公司)或个人投标,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4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吉建管[2016]30号、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11号、吉建管[2019]28号、吉建办[2019]82号等文件);
3.5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6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3.7同一单位的造价人员在本招标项目中不能为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投标单位编制工程量清单,附造价人员的资格证书复印件。非本单位的造价人员,须同时附投标单位与其造价人员所在的注册单位(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签订的造价委托合同复印件,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0年12月17日上午8时30分至2020年12月23日下午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辽宁方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长春市朝阳区润天国际大厦5楼506)
3.方式:本项目实行现场报名方式并购买招标文件。
需要携带的资料: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供应商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及近三个月社会保险证明;5、近三年(2017年—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6、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7、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亲自开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
注:(1)以上证件实行电子证书的,原件可提供电子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合法有效的查询途径。(2)以上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及一套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专用资料加盖专用章)。
确认参加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3日下午16时00分。
4.售价:文件费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凯利中心十三楼开标四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2.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3.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名称:长春市朝阳区桂林街道办事处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明水路146号
电 话:159487842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辽宁方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康平街润天国际大厦5楼506室
电 话:0431-8080234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0431-80802349
4.监督部门:长春市朝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2020年12月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