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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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2.31 |
招标代理: |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区: | 北京市 |
内 容: | 本项目为中国移动**公司****年**数据中心加湿器采购项目(项目编号:TC***A**H),采购人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具有相应能力的供应商均可前来报名。 一.采购货物的名称、数量及 |
本项目为中国移动北京公司2020年廊坊数据中心加湿器采购项目(项目编号:TC200A04H),采购人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具有相应能力的供应商均可前来报名。
1.1项目名称:中国移动北京公司2020年廊坊数据中心加湿器采购项目。
1.2项目内容:本项目采购的设备为机房专用湿膜加湿机,应答人应负责机房专用湿膜加湿机设备的设计、生产、运输、检验、保修及售后服务,具体要求如下:
序号 |
名称 |
数量(台) |
加湿量 (Kg/h) |
形式 |
加湿系统 |
送风/回风方式 |
1 |
机房专用湿膜加湿机 |
4 |
20 |
柜式 |
直流水湿膜加湿系统 |
活动地板下送风/顶部回风 |
1.3 到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将相关货物送达买方指定地点,完成安装及调试。
1.4 保修期:为整个系统设备在买方现场完成安装,开始运行并验收起24个月,保修2年,自【签署终验合格证书】第2日起算。
1.5比选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比选包。
1.6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80000元人民币(不含税总价),应答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将否决其应答。
包段 |
产品名称 |
产品单位 |
需求数量 |
包1 |
机房加湿器 |
套 |
4.000 |
2.1 资质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为其他组织。①企业、个体工商户提供由行政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②事业单位提供由行政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或副本;③法人的分支机构提供由行政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及其隶属法人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并需由其隶属法人出具《授权书》(加盖其隶属法人公章,格式自拟),授权该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和签署合同,并承诺对分支机构的应答行为及中选后的履约行为承担责任;
2.2 财务要求:
2.2.1应答人须提供近2年(2018年、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视情况选择财务报表或资信证明),证明近两年无连续亏损,净资产为正值。资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
2.2.2应答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承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如应答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相关证照上未加盖一般纳税人戳印的,要求提供税务机关官网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结果截图或税务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
(2)如应答人为小规模纳税人,要求提供为本项目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结算的承诺函。
2.2.3应答人须提供参加本次采购项目应答前半年内任意月份的纳税有效凭据复印件。如应答人为依法免税的,应提供证明其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2.3 业绩要求:
应答人近 3 年(2017年1月1日至本项目应答截至之日)本次所应答产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湿膜加湿机的业绩累计金额不低于30万元人民币。并提供以上销售业绩合同(或框架协议及订单)和相应发票复印件,业绩时间均以发票开票日期为准,不在上述规定时间范围内的发票不纳入统计范围。合同原件备查。销售额仅统计采购产品的金额,未区分投标产品和其他产品的不纳入统计范围。应答人应提供业绩所涉及的合同主体单位联系人***
2.4 其他要求:
2.4.1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应答:必须为制造商或唯一代理商,如为制造商应答,提供原生产厂商资格声明(详见第六章应答文件格式);如为代理商应答,提供制造商出具的代理授权书。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仅能委托一家代理商应答,否则均将被否决,不接受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应答。
2.4.2近3年内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 因应答人责任引起的与中国移动北京公司的仲裁、诉讼和弄虚作假的;
(2)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判定并发布骗取中标的、或以他人名义投标等违法行为;
(3)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按照《中国移动北京公司采购供应商负面行为处理规则》被处理的,或在处理执行期的。
提供《信誉声明承诺书》(按中国移动北京公司提供的模板),并盖公司章。
2.4.3应答厂商单位负责人***
2.4.4应答人对比选文件中第三章合同条款及第四章项目技术规范书应答必须满足,否则将被否决应答;
2.4.5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采购文件,不再出售纸质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售卖时间为2020年12月16日14时00分至2020年12月2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凡有意参与的潜在供应商,请登录中国移动招标网(http://b2b.10086.cn,下同)进行购买采购文件(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投标人请登录系统购买采购文件,未在该系统注册的投标人请先进行系统注册而后购买采购文件)。
3.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贰佰元(¥200元)整,售后不退。支付要求:供应商汇款后,将汇款凭证截图发送至jinyuehan@cntcitc.com.cn(邮箱)中,若未发送截图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文件购买确认。
注意: 无论采购文件是否收费,供应商请务必在 采购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 登录中国移动招标网,进入“招投标操作”界面,选择比选项目进行采购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应答。
3.3 中国移动招标网首页提供操作手册,供应商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信息注册、CA证书办理、下载采购文件及应答。
供应商针对系统操作的咨询,可拨打中国移动招标网技术支持联系电话***
3.4 供应商必须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办理CA证书,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应答;否则将无法正常应答。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国移动招标网首页下方下载专区“CA证书办理及安装”说明。
4.1 本项目不接受纸质应答文件的递交(应答保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除外<如有>)。
4.2 电子应答文件通过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递交,应答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9时30分。
4.3本项目将于上述应答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进行唱价,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在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6层612B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中关村资本大厦)准时参加。
4.4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其应答文件:
4.4.1 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的应答人;
4.4.2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应答人。
4.5 电子应答文件递交异常的处理规则:应答人的电子应答文件出现递交异常时,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需与系统支撑团队确认,若为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则应推迟该项目的应答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直至该应答人完成电子应答文件递交;若非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由该应答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本项目不涉及样品递交。
6.1 供应商须在应答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应答文件。
6.2 当所有应答人的应答文件唱价解密异常时,则推迟唱价,直至应答文件可正常解密。当个别供应商电子应答文件唱价解密异常时,由系统确认非系统原因造成的,由应答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6.3 供应商的电子应答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应答截止时间(即唱价时间,下同)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
6.4供应商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多次提交或撤回电子应答文件,提交新应答文件前需撤回前一次提交的电子应答文件,并且前一次提交的电子应答文件系统将彻底删除。
6.5供应商可以登录系统查看电子应答文件上传提交结果,了解和确认电子应答文件提交状态。
6.6 系统提供两种递交电子应答文件的渠道:(1)通过浏览器访问系统进行递交;(2)通过辅助投标工具进行递交。
本次比选公告仅在“招标网”(http://b2b.10086.cn)上发布,比选公告将明确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发售采购文件的日期和地点、应答、开启应答等事宜。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
邮 编:100081
联 系 人***
电 话:010-62108016
邮 箱:jinyuehan@cntcitc.com.cn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营业部
账 号:0200 0496 1920 0362 296
异议及投诉反馈渠道
(一)反馈渠道
对本次采购活动存在异议,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通过以下渠道提出异议或投诉。
(1)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请在应答截止时间3日前提出实名向招标代理反馈:
招标代理电话:***
招标代理邮箱:jinyuehan@cntcitc.com.cn(受理异议)
(2)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请实名向采购人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电话:***
投诉邮箱:yewutousu@bj.chinamobile.com(受理违法违规投诉)
(二)投诉人须知
(1)异议/投诉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且应满足以下条件:
①异议/投诉人应为相关采购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相关采购活动有利害关系;
②异议/投诉不应超过对应的时效和范围;
③异议/投诉书面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异议/投诉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④异议/投诉提出者应提供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
⑤异议/投诉事项应具体可查,且应提供有效线索;
⑥异议/投诉事项未进入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
⑦对其他应答人(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答文件)详细内容提出异议/投诉,应提供合法来源渠道
(2)异议/投诉人应承诺投诉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调查过程中,发现异议/投诉人以异议/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我司供应商负面行为处理办法进行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采购信息的官方媒介包括:中国移动招标网(http://b2b.10086.cn)。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请报名的供应商将采购文件费用以银行转账的形式转至招标代理机构账户,将汇款凭证截图和购买文件登记表(格式详见公告附件)发至邮箱jinyuehan@cntcitc.com.cn,否则将导致无法进行后续应答操作。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中国移动北京公司/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