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2.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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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广州市 |
内 容: | 一、委托目的 为坚持以国家级新区、自贸区、粤港澳全面**示范区战略为指引,积极开展粤港澳深度**发展相关工作,专业化推进与港澳、国际**项目,进一步提高我区国际交往水平,规范区外事工作,做好因公出国(境)服务工作,建立和完善**交流**平台,常态化开展粤港澳、国际交流活动,我办拟委托专业机构 |
一、委托目的
为坚持以国家级新区、自贸区、粤港澳全面合作示范区战略为指引,积极开展粤港澳深度合作发展相关工作,专业化推进与港澳、国际合作项目,进一步提高我区国际交往水平,规范区外事工作,做好因公出国(境)服务工作,建立和完善友好交流合作平台,常态化开展粤港澳、国际交流活动,我办拟委托专业机构开展服务工作。
二、委托项目名称
开发区港澳办2021年港澳外事服务工作项目
三、委托服务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协助我办开展涉外疫情防控工作;日常港澳及外事接待工作;跟进并推动港澳合作项目落实;协助做好港澳对外交流与合作、外事对外交流合作及平台和渠道的搭建和维系,各类境内外资源对接落实;协助实施因公出国境团组材料收集及初审、送审;实施有关材料收集、分析、调研,外事及港澳各类培训服务工作等。承接单位需按要求实施完成我办委托的各项工作。
四、服务时间
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五、工作量
(一)涉外疫情防控方面:协助不少于50家企业办理外国人来华邀请等相关复工复产工作,协助做好重点场所及人员转运的翻译和涉外服务保障不少于40人次,协助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宣传等。
(二)港澳合作与交流方面:接待港澳团组不少于70批次,根据需要开展各类港澳工作调研及推进港澳合作重点项目,搭建与港澳合作交流渠道,实时完善港澳资源库等。
(三)外事合作与交流方面:接待外事团组不少于60批次,推动友城缔结和交流,联络驻穗领馆和国际机构,搭建外事平台和渠道,推进境内外资源对接合作,开展外事相关调研工作,实时完善外事资源库等。
(四)协助报批方面:协助办理因公赴港澳团组报批不超过20批次;协助办理因公出国团组、国际会议、国际交流活动及与领馆交流等活动报批、报备不超过20次,实时更新和完善港澳和外事审批流程及相关要求等。
(五)协助开展港澳及外事事项培训服务工作不少于3次。
(六)协助筹备及推动亚洲青年领袖论坛在南沙举行。
六、费用预算
本项目经费预算含税总金额不高于人民币98万元整。
七、受托机构条件
(一)熟悉南沙发展情况及有关规划。
(二)能组织粤语、英语、日语等专业翻译人员,有涉港澳及国际的团组接待、大型会议活动承办经验者优先。
现诚邀各机构申请,请有意承接上述工作的机构请于2020年12月22日下午17:30时前将项目计划书(格式如下)交南沙开发区港澳合作事务办公室(地址:地址:***
热忱欢迎符合条件的机构参与!
广州南沙开发区港澳合作事务办公室
2020年12月15日
(联系人:刘小姐 电话:***
邮箱:naqgab@gz.gov.cn )
项目计划书要求项目计划书按以下要求提供:
1、封面(加盖公章);
2、目录;
3、服务方案;
4、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5、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
6、同类项目合同复印件;
7、其他项目证明材料;
8、提交要求:以上资料要求一式三份,一正两副,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每份装订后封面和每页内容需加盖单位公章。
注:以上所有纸质资料均需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并盖公章密封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