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2.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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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1.05 |
地 区: | 浙江省 |
内 容: | ***高桥镇红心村垃圾分类服务外包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项目概况 ***高桥镇红心村垃圾分类服务外包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蝶缘路***号南洋大厦***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交易登记号:** |
发布时间:2020-12-15
项目概况
海曙区高桥镇红心村垃圾分类服务外包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宁波市鄞州区蝶缘路218号南洋大厦603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月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交易登记号:2020NBHSQT115
项目名称:海曙区高桥镇红心村垃圾分类服务外包项目
预算金额:995343元/年
最高限价:人民币995343元/年
采购需求:
序号 |
服务范围 |
服务内容 |
服务需求 |
1 |
红心村全村范围内 |
全面参与垃圾分类各项工作 |
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
合同履行期限:不超过3年,合同一年一签,第二年及第三年合同由采购单位视实际需求考虑是否续签。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从事研究、或教学、或咨询、或市场调查、或市容环境卫生评估、或保洁、或物业管理等服务类单位(投标文件须附经营范围包括研究、或教学、或咨询、或市场调查、或市容环境卫生评估、或保洁、或物业管理等上述服务内容之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标时携带原件备查);
(2)单位负责人***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4)供应商须承诺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供应商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详见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15日至2021年12月21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时,下午14:00至16: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请供应商携带报名资料至宁波市鄞州区蝶缘路218号南洋大厦603室购买。
报名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方式:现场报名
售价:采购文件工本费每套500元,售后不退;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管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请慎重购买。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月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月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3)[宁波市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4楼(南门电梯上)]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
1、提交形式:电汇、网上银行转帐。
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50000元整。
3、担保收件人:
收款人: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人民政府基本建设专户;
开户银行: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桥支行;
银行账号:8128 0101 3020 95640 ;
4、到账截止时间:2021年1月4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
5、注意事项: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请务必在摘要栏中注明投标项目的名称、标段号。
温馨提示:银行电汇或网银形式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不要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使用该系统转账无法显示投标人的名称和账号)。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另须提供一份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并在该复印件右上角备注开户银行的行号,便于标后及时退还投标保证金。
备注: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间为中标公示结束后30天内无息退还。
(2)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可采用邮寄(含快递)方式或现场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采用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
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邮寄至规定地点,由招标代理工作人员进行签收,各投标人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投标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招标代理实际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
拟在2021年1月4日前到件的邮寄地址为:宁波市鄞州区蝶缘路218号南洋大厦603室,陈先生,联系方式***
拟在2021年1月4日之后,2021年1月5日9:30之前到件的邮寄地址为: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3)[宁波市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4楼];收件人:陈先生,联系方式***
请各投标人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招标代理及采购单位概不负责。
采用现场方式送达投标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
所有投标人安排“甬行码”为绿色的相关人员(原则上不超过一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至: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3)[宁波市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4楼(南门电梯上)],在完成投标文件递交和人员登记后立即离开。投标文件递交时需同时递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并保证开标期间联系方式***
投标截止时间止,所有投标文件在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3)现场开标。开标过程视频监控记录。
开标过程:(一)检查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二)开启所有密封包装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并进行唱标;(三)在开标室宣布评审结果。以上过程全程视频监控记录,同时开启微信群视频语音通话方式邀请各投标人参与开标过程。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红心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
联系人***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