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2.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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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1.06 |
招标代理: | 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苏州市 |
内 容: | **工业园区*政工程部关于南湖路快速路东延工程深基坑监测的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南湖路快速路东延工程深基坑监测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采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工业园区公共**交易中心”系统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CH |
关键词: | 路 |
项目概况 南湖路快速路东延工程深基坑监测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采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月6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CH2020-Y-G-045-001
项目名称:南湖路快速路东延工程深基坑监测
预算金额:
人民币(大写):壹佰贰拾万元整
人民币(小写):¥1,200,000.00元
最高限价:
人民币(大写):壹佰壹拾玖万贰仟肆佰零壹元整
人民币(小写):¥1,192,401.00元
釆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1、工程概况:项目位于苏州工业园区斜塘街道,东方大道园区段沿线,监测深度超过4米的基坑共计37个,其中外港线大桥0#基坑2个监测周期为80天,1#基坑2个监测周期为110天,剩余高架桥33个基坑监测周期为15天。预算造价120万元。计划2020年12月20日开工,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9月30日。
2、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1)设计施工图纸、拟定的招标文件、相关的规范、标准图集和技术资料等、(2)计价格【2002】10号文《2002勘察设计收费标准》。
3、工程质量:数据准确合格,正确指导施工。
4、计价取费说明:
1)工程税金:本预算报价为含税价;
2)本预算参考2002勘察设计收费标准按市场折扣报价。
5、其他须说明的问题:
A、本监测费用包含所有与高架桥主体施工单位的配合费用,苏安码管理增加费,建筑工人实名制费以及方案专家论证费,请综合考虑报价。
B、监测结束现场监测材料自行拆除,不得影响高架桥主体施工。
C、报价请监测单位自行考虑测量人员、设备及材料的安全并包含购买保险费用,请监测单位自行报价,综合考虑。
(二)本项目监测清单和图纸
清单和图纸详见附件,请投标人向代理公司自行领取。
(三)监测内容
1、采购内容
1.1基坑监测方案的编制、专家论证。
1.2基坑监测方案的实施。
1.3轨交保护范围内的基坑监测需由轨交公司认可的名录范围内的单位编制轨交保护方案并实施。
1.4现场巡视。
2、技术要求
符合基坑支护设计和监测规范、规程,符合国家、行业有关标准。
3、主要检测依据
本工程监测工作执行的相关规范、规程、标准和文件:
序号 |
名称 |
备注 |
1 |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 |
GB50497-2009 |
2 |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 |
JGJ120-2012 |
3 |
工程测量规范 |
GB50026-2007 |
4 |
建筑变形测量规范 |
JGJ 8-2016 |
5 |
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 |
GB50330-2013 |
6 |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
GB50007-2011 |
7 |
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 |
GB/T 12897-2006 |
8 |
《苏州市轨道交通保护第三方监测 技术管理办法(暂行)》 |
苏轨集字〔2013〕3 号 |
4.主要技术文件的内容及要求
4.1监测方案技术文件包含下列内容
4.1.1 根据相关规范及设计要求,以及招标方的要求编写监测方案。
(编写监测方案时,应熟读基坑围护设计,了解设计思路,同时还应了解工程的地质状况)
4.1.2监测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4.1.2.1工程概况
4.1.2.2建设场地岩土工程条件及基坑周边环境状况
4.1.2.3监测目的和依据
4.1.2.4监测内容及项目
4.1.2.5基准点、监测点的布设和保护
4.1.2.6监测方法及精度
4.1.2.7监测期和监测频率
4.1.2.8监测报警值及异常情况下的监测措施
4.1.2.9监测数据处理与信息反馈
4.1.2.10监测人员的配备
4.1.2.11监测仪器设备及检定要求
4.1.2.12作业安全及其他管理制度,另外还须附上本工程监测点平面图或示意图。
4.2监测文件编制要求
4.2.1岩土工程监测应严格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设计要求和国家强制性标准条文;满足现行的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规程)和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
4.2.2提交的监测应符合有关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规范、规程、文件和办法的要求,并能够通过审查。
4.2.3技术文件编制深度要求应满足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标准规范的相关规定。
4.3监测成果要求
4.3.1监测信息管理
4.3.1.1为保证监测数据及时有效地指导施工,真正做到信息化施工,监测单位在项目施工前与参建项目各方及此次项目中涉及到的相关单位互留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4.3.2监测资料管理
4.3.2.1对各项测试数据用微机进行计算分析,及时将测试结果以报告的形式送交有关各方(业主、监理、施工单位)分析使用,当监测值接近报警值时,及时预警,并提请有关方面注意;当达到报警值时,及时报警,并分析原因。对所测资料进行全面地综合计算分析,提交基坑监测最终成果报告。
4.3.3提交的成果资料
4.3.3.1周边地表/道路竖向位移监测成果表;
4.3.3.2基坑水位监测成果表;
4.3.3.3围护结构坡顶水平及竖向位移监测成果表;
4.3.3.4深层水平位移监测成果表;
4.3.3.5支撑轴力监测成果表;
4.3.3.6周边建筑物竖向位移监测成果表;
4.3.3.7周边管线竖向位移监测成果表;
4.3.3.8巡视检查日报表
4.3.3.9 设计或专家要求的其它资料。
监测方案需要经过专家评审
成果资料要求如下:
序号 |
报告成果、文件名称 |
份数 |
内容要求 |
交付时间 |
1 |
基坑监测方案 |
5份 |
满足规范和设计 |
基坑工程开工前提交 |
2 |
测点布设及验收记录 |
5份 |
满足规范和设计 |
完成测点布设及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 |
3 |
日报表(含巡视记录) |
5份 |
满足规范和设计 |
(每次观测结束后24h内) |
4 |
每周监测报告 |
5份 |
满足规范和设计 |
每周一 |
5 |
每月监测报告 |
5份 |
满足规范和设计 |
每月25日 |
6 |
每季度监测报告 |
5份 |
满足规范和设计 |
每季度末月25日 |
7 |
其他阶段性的监测报告 |
5份 |
满足规范和设计 |
根据需要 |
8 |
监测总结报告 |
5份 |
满足规范和设计 |
运营期沉降观测结束后。 |
5、人员要求:
监测单位需为本标段成立专门的监测项目组,项目组至少必须配备8名人员,具体如下:
序号 |
监测岗位 |
资格要求 |
人数 |
1 |
项目负责人 |
岩土、测绘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具有类似工程项目负责人*** |
*** |
2 |
技术负责人 (审核人) |
*** | 1 |
3 |
现场负责人 |
*** | 1 |
4 |
监测工程师 (校对人) |
岩土、测绘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
1 |
5 |
风险管控工程师 (巡视工程师) |
岩土、水文、工程、环境地勘、结构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
1 |
6 |
测量员 |
具有测量员证或岩土、测绘专业技术员及以上职称 |
2 |
7 |
资料员 |
助理级及以上职称 |
1 |
在施工期间,根据项目进展,适时增派相关专业人员。委托人有权利根据工程需要在总人数保持不变的前提下对监测工程师人数进行调整。另外,派驻在本工程中的监测人员不可在其他工程中兼职,必须常驻本工程。特殊情况下不能出勤的,须向委托人书面申请,且经委托人同意。
6、施工监测量说明
为了控制支护结构、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及地下管线的变位、沉降和预报施工中出现的异常情况,并正确指导施工,以在施工过程中建立严格的监测网络,实现信息化施工,其主要监测内容有:
(1)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及周围地下管线的垂直沉降、水平位移、倾斜等。
(2)基坑外地表沉降、基坑内坑底土的回弹量。
监控量测表
监测项目 |
监测方法 |
测点布置 |
监测频率 |
围护结构裂缝及渗漏水观察 |
目测 |
开挖后及支护后进行 |
1~3次/周 |
围护结构水平位移 |
经纬仪、水准仪、铟钢尺 |
沿围护结构布点,测点间距20m。 |
1次/1~2天 |
围护结构垂直位移 |
经纬仪、水准仪、铟钢尺 |
沿围护结构布点,测点间距20m。 |
1次/1~2天 |
地下水位 |
水位管、地下水位仪 |
围护结构外侧每40米左右1个观测孔 |
1次/1~2天 |
基坑周围地表沉降 |
水准仪、铟钢尺 |
基坑外30m范围,测点间距40m |
基坑外10m内,1~2次/天; 基坑外10~20m内,1次/2天; 基坑外20~30m内,1次/3天; |
土体深层变形 |
测斜管、测斜仪 |
在围护墙体或土体中预埋倾斜管 |
1次/1~2天 |
注:警戒值应根据现场具体地质及周边情况确定,现提供量测项目警戒值参考值,供施工初期参考,在施工过程中根据现场情况予以修正。详细监控值见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标准(GB 50497-2019)。
合同履行期限:285日历天(包含节假日、雨雪天,监测报告整理时间),实际监测时间以甲方安排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或具有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并且具有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分项)专业甲级资质;
或具有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并且具有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含物探)。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0年12月16日至2020年12月22日。
2、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3、供应商采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系统线上领取采购文件,不收取任何费用;
4、投标文件仍保持原有纸质方式,现场递交;
5、遇到无法申领电子营业执照的情况,投标单位(供应商)应拨打电子营业执照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或者APP中技术支持人员电话咨询,当得到答复确非投标单位(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时,请及时与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联系电话***
6、考虑到熟悉电子营业执照操作和办理使用CA证书都需要一定的时间,请各位提早准备以免耽误投标。
7、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及信息获取方式:
供应商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系统后,根据提示,在招标公告页面右侧“文件领取”列表下载招标(采购)文件。点击“+”按钮,进入“招标(采购)文件下载”页面,点击“下载招标(采购)文件”下载,填写联系人/联系电话***
8、项目的招标(采购)文件的更正、补充(澄清)通知将在园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中推送,投标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查询或下载,作为招标(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供应商起约束作用。
9、投标人(供应商)应自行在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上下载/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及其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采购)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采购)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供应商)自行负责。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12月2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采购信息公告媒体: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2、疫情防控期间必须要进行采购的理由:本项目计划在2021年初完工并投入使用,根据项目实施期限和采购流程推算,须在12月启动招标采购流程。
3、政府采购监督电话:***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苏州工业园区市政工程部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