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2.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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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1.06 |
招标业主: | 中国人民解放军32570部队 |
招标代理: |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广西壮 |
内 容: | 附件*公开招标公告.docx 项目概况 **************副食品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骖鸾路**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HGLZC****-** |
关键词: | 食品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HGLZC2020-10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解放军32570部队副食品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3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3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具备合法资格国内注册的供应商;2、供应商须持有合法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证件;3、单位负责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15日 至 2020年12月22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桂林市七星区骖鸾路41号);
方式:1.时间:2020年12月15日自发布公告之时至2020年12月22日止的正常工作时间,正常工作时间是指工作日9时00分到12时00分,15时00分到17时30分,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桂林市七星区骖鸾路41号); 3.方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现场购买;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3.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2合法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提供); 3.5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拟)。 4.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250元,售后不退。
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1月06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1月06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桂林市七星区骖鸾路41号)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项目概况
中国人民解放军32570部队副食品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桂林市七星区骖鸾路41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月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DHGLZC2020-10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解放军32570部队副食品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壹佰叁拾万元整(¥1300000.00)/年
最高限价:壹佰叁拾万元整(¥1300000.00)/年
采购需求: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单位 |
服务期限 |
供应地点 |
1 |
鲜肉、禽蛋、水产、蔬菜、水果等副食品采购及配送 |
1 |
项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1年 |
广西桂林市全州县花水井、龙水镇王家村。 |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具备合法资格国内注册的供应商;
2、供应商须持有合法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证件;
3、单位负责人***
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采购活动;
5、经保密资格审查合格,企业保密机构设置齐全,保密制度措施完善,无保密管理不良信誉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供应商或外资(含港澳台)持股供应商参与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时间:2020年12月15日自发布公告之时至2020年12月22日止的正常工作时间,正常工作时间是指工作日9时00分到12时00分,15时00分到17时30分,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桂林市七星区骖鸾路41号);
3.方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现场购买;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3.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2合法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提供);
3.5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拟)。
4.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250元,售后不退。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以转账或电汇形式。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24小时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转出并到达以下账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
开户名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穿山东路支行
银行账号:4505 0163 0043 0000 0046
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月6日10时00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根据军队工程建设项目对外发包安全保密管理相关规定,投标人应认真按照招标文件附件格式填写《军队工程建设项目供应商保密资格审查表》(详见附件),并将《军队工程建设项目供应商保密资格审查表》原件1份递交至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
招标网(http:///)、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人民解放军32570部队
地址:***
联系方式:联系人:刘助理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联系人:毛慧敏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5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人民解放军32570部队
地址:联系人:刘助理 联系电话***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毛慧敏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