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阜宁县串场河(沟墩段)景观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阜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2 工程规模:阜宁县串场河(沟墩段)景观工程,位于沟墩镇,主要建设内容:新建广场、码头、驳岸、供销社、茶庵、风雨廊、牌坊、景云桥及配套绿化、景观照明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工程总造价约1834.53万元。委托监理的范围及内容、时限与阜宁县串场河(沟墩段)景观工程所涵盖的工程范围相一致,包括其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质量、进度、安全和工程建设投资控制及合同管理等有关工作。
2.3 监理服务期:确保承包人能够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要求的合同工期完成任务并及时交付招标人使用。
2.5 标段划分为一个标段,标段划分及服务范围:委托施工监理的范围及内容、时限与阜宁县串场河(沟墩段)景观工程所涵盖的工程范围相一致,包括其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质量、进度、安全和工程建设投资控制及合同管理等有关工作。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企业综合资质或同时具有丙级(含)以上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资质和丙级(含)以上建筑工程监理专业资质;
3.5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和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4.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和售价:2020年12月15日8:30至2020年12月19日17:00。文件售价200元/份,现金缴纳、售后不退;请各潜在投标人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购买地点:阜宁县城南大厦A座6011室,联系电话***
5.1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 叁仟 元;履约保证金数额按合同额5%执行。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六、招标最高控制价:本工程监理费固定收费费率不超过本项目施工工程审定价的1.0%(含税金)。
七、付款方式:工程竣工并经验收合格后的30日历天内付合同总价款的4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的30日历天内再付合同总价款的3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两年并经审计结束后的30日历天内按审定价结清余款。(以上付款均无息)。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商务性评审的投标人按照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价由低至高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确定报告中推荐的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招标人:阜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 话:13401736688 电 话:0515-872819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