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2.14 |
---|---|
地 区: | 广东省 |
内 容: | 我单位于****-**-** **:**, 在**省网上中介服务超*为******自然**局公开选取土地评估中介服务机构,现将中选结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项目业主:******自然**局 采购项目名称:********镇那洪坡划拨土地补办出让手续评估(分组二) 中介服务事项: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 |
项目业主: | 湛江市坡头区自然资源局 |
采购项目名称: | 湛江市坡头区官渡镇那洪坡划拨土地补办出让手续评估(分组二) |
中介服务事项: | 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土地评估报告编制 |
投资审批项目 | 否 |
采购项目编码: | 440804MB2D248252012090467-002 |
选取中介时间: | 2020-12-11 16:00 |
服务金额: |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
金额说明: | 本次采购服务金额不作估算,实际服务金额在服务期限内按照土地评估费按《湛江市国土资源局公开选取机构评估地价管理办法》(湛部规-2017-005号、湛部规-2018-17号)标准,根据每宗业务评估结果按宗进行计费。地价评估费核算标准如下:1、宗地面积1000平方米以下部分,10元/㎡;2、宗地面积1001平方米至5000平方米部分,4元/㎡;3、宗地面积5001平方米至10000平方米部分,2元/㎡;4、宗地面积10001平方米至50000平方米部分,0.5元/㎡;5、宗地面积50001平方米至100000平方米部分,0.2元/㎡;6、宗地面积100001平方米以上部分,0.1元/㎡。单宗评估费按9.8万元封顶,高于9.8万元的,按9.8万元计付。每宗地须选取三家机构评估,参与宗地评估机构以核算结果的三分之一计收评估费,计收金额小于500元的,按500元计收。 申请补办出让和改变土地使用条件等,摇珠评估地价后,由于申请方原因终止办理的,再次申请办理相关业务时,再次评估的评估费由申请人承担。 |
选取中介服务机构方式: | 一选多随机抽取 |
业主单位咨询电话: | *** |
监督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