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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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 | 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湖南省 |
内 容: | **健和基金会捐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设备(DG****除颤仪)单一来源公告 公告日期:****年**月**日 一、采购项目名称:**健和基金会捐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设备(DG****除颤仪) 采购预算金额:***.*万元 二、采购代理编号:HNXXZD****-ZX-*** 三、拟采 |
关键词: | 医疗设备 卫生 医疗 |
北京健和基金会捐助资兴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设备(DG4000除颤仪)单一来源公告
公告日期:2020年12月14日
一、采购项目名称:北京健和基金会捐助资兴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设备(DG4000除颤仪)
采购预算金额:124.2万元
二、采购代理编号:HNXXZD2020-ZX-073
三、拟采购服务的说明
品目分类 |
标的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技术及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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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 |
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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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北京健和基金会捐助资兴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设备(DG4000除颤仪) |
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
四、拟定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的名称、地址
1.名称:北京以诺厚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地址:***
五、第三方专家对供应商专利、专有技术等唯一性论证的意见
论证时间 |
2020年12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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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证地点 |
资兴市新星交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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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证意见 |
单一来源采购综合论证意见: 北京健和基金会向资兴市捐助了基层卫生医疗设备,根据捐助协议,捐助的DG4000除颤仪由北京以诺厚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供,现我单位需购买DG4000除颤仪的运输、安装、培训、保修服务。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 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该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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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成员名单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曾孟阳 |
资兴市第一人民医院 |
副主任技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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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在春 |
资兴市第二人民医院 |
副主任检验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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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学艳 |
资兴市第一人民医院 |
副主任医师 |
六、公示期限:自2020年12月14日至2020年12月21日止,共计5个工作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并抄报监管部门。
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资兴市卫生健康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3.财政部门名称:资兴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此单一来源公告的公告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此单一来源公告的公告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