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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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2.19 |
地 区: | 浙江省 |
内 容: |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不得修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确需修改的应由原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修改。 城*发展中心项目(原*立医院北面汇隆商业地块项目)经公开招标确定由曙光建设有限公司负责本项目的幕墙、装修等深化设计。我司考虑《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 |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不得修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确需修改的应由原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修改。
城市发展中心项目(原市立医院北面汇隆商业地块项目)经公开招标确定由曙光建设有限公司负责本项目的幕墙、装修等深化设计。我司考虑《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现意向直接委托本项目原设计单位‘台州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负责本项目的后续图纸复核,服务费用16.5万一次性包死。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地址 |
台州市椒江区中山东路北侧、解放北路东侧 |
建筑面积 |
地上建筑面积23983.5㎡、地下建筑面积3587.29㎡ |
层高 |
9层 ≤40m |
一、征求意见:
该复核服务价格是否合理
二、征求意见递交及接收:
1. 意见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9日止
2. 意见递交方式:电子邮件***
3. 意见接收机构:椒江区东枫山路9号台州市椒江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4. 联系人***
5. 联系方式***
6. 联系邮箱:939026661@qq.com
三、合格的修改意见及建议书要求:
1. 提出意见或建议的,书面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请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
2. 专家提出意见或建议的,须本人签名,并注明评审专业、被录用专家库及联系方式***
3. 提出意见和建议内容必须是真实的,并附相关依据。
台州市椒江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