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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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2.28 |
招标代理: | 中五环(湖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湖南省 |
关键词: | 道路 街 路 |
2021年1月-2022年12月嵩山路街道办事处11条未移交道路清扫保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2020年12月14日
项目概况
2021年1月-2022年12月嵩山路街道办事处11条未移交道路清扫保洁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南省株洲市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nan.gov.cn/portal_city.jsp?areaCode=zzs)以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其相关附件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年12月28日16点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政府采购编号:株天财采计[2020]000230号,委托代理编号:2020(WHCG-081)。
项目名称:2021年1月-2022年12月嵩山路街道办事处11条未移交道路清扫保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服务期限:二年,合同每年一签。
品目分类 |
品目名称 |
服务期 |
采购预算(上限值) |
最高限价 |
C160101 清扫服务 |
清扫服务 |
2年 |
872316元 (436158元/年) |
872316元 (436158元/年) |
项目服务范围:本项目清扫保洁范围为新安居路(红星美凯龙家居市场、新安居建材市场后门范围与奥林匹克公园交界路段)、规划05路、规划06路、新东路、规划29路、昆仑北支路、庐山春天路(北师大至国税局后围墙处)、森林路、黄河北路延伸段(湘湾小区前)、劳动路国安局延伸段劳动之路、隆兴小学和隆兴中学两条路。
项目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为至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提供查询记录的网上打印件;
备注: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
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3.1时间:2020年12月15日至2020年12月21日,每天上午8点00分至12点00分,下午14点00分至17点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3.2地点:湖南省株洲市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nan.gov.cn/portal_city.jsp?areaCode=zzs)进行网上下载采购文件及其相关附件。其下载的采购文件与书面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3方式:网上下载。采购文件及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采购人对采购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株洲市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nan.gov.cn/portal_city.jsp?areaCode=zzs)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采购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采购人概不负责。
3.4售价:采购文件售价400元/份,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投标人需以现金形式缴纳,代理机构不接受其它任何形式缴纳的费用),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 年 12 月 28 日 16 时 00 分。(2)首次响应文件开标时间:2020 年 12 月 28 日 16 时 00 分。(3)首次响应文件开标地点(递交响应文件地点):株洲市天元区庐山路庐山恋综合楼24楼中五环(湖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4)参加开标的供应商代表应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及其有效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有效身份证原件)签名以证明其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或供应商未按本项目磋商通知第三款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五、其他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柒仟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供应商单位基本账户转(汇)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以现金方式和非供应商单位账户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之规定)。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 其他补充事宜质疑和投诉: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如对质疑答复有异议,可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株洲市天元区嵩山路街道办事处
地 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五环(湖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