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2.14 |
---|---|
截止日期: | 2020.12.22 |
招标代理: | 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区: | 宁波市 |
内 容: | 十一塘高速公路工程(一期)项目智能质监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询比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发出日期:****年**月**日 受采购人委托,***********就十一塘高速公路工程(一期)项目智能质监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询比采购项目进行询比采购,现公告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本项目为非招标方式采购。 一、项目 |
关键词: | 高速公路 公路 路 |
十一塘高速公路工程(一期)项目智能质监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询比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发出日期:2020年12月14日
受采购人委托,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就十一塘高速公路工程(一期)项目智能质监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询比采购项目进行询比采购,现公告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本项目为非招标方式采购。
一、项目编号:NBITC-202010829XB
项目名称:十一塘高速公路工程(一期)项目智能质监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询比采购项目
二、货物名称、预算价、采购需求摘要:
子包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预算价 |
采购需求摘要 |
1 |
智能质监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 |
1批 |
981452.00 |
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 |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通过从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的方式获取,未购买采购文件者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采购文件发售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0年12月17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08:30-11:30,13:30-17:00,节假日除外)。
3、采购文件售价为每子包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采购文件以电子文本形式出售,供应商购买标书前需要在我公司网站免费注册,成功后才能正常购买(今后即可直接购买),注册程序详见网站首页要求,供应商可通过网上购买。网上方式购买:通过采购文件获取地址,进入本项目“采购公告”页面后进行操作。
购买费用的支付可选择微信或者支付宝。为了保护供应商信息,防止串通响应,规定同一支付人对同一个子包只能扫码支付一次,如多次支付,经查实只认定第一次支付有效,其后的支付购买一律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支付人自己承担。
5、购买联系电话***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2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因目前尚处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响应文件采用邮寄方式,递交时间以响应文件邮寄到达我公司签收时间为准。不接受现场递交响应文件方式,不邀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参加现场开启活动,评审中需要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补正,将通过与供应商微信视频、发送电子邮件***
邮寄地址为: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八楼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前台;
收件人:陈洁 联系方式***
请各供应商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启要求的或因邮寄延误等造成响应文件无法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邮寄到达指定地点的,造成供应商无法参加本项目报价后果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负。
六、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所有响应文件在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七楼招投标会议中心)现场开启。现场开启微信群视频语音通话方式邀请各供应商参与远程视频语音开启过程,届时如供应商未按时参加的,视同该供应商默认开启过程,不得事后对开启过程提出任何异议。
七:其他注意事项:
1、评审过程中有关书面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招标代理通过以下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传真:***
2、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1)指定作出澄清、说明或补正的电子邮箱、传真号码,(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联系电话、微信号,并请在开启时间至告知评审结果前保持以上联系方式***
采购人:宁波杭州湾新区海塘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江北支行
银行帐号:94090154500000191(此账号非响应保证金账户,仅用于缴纳询比采购文件费用及代理服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