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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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2.23 |
招标业主: | 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 |
地 区: | 乌鲁木 |
内 容: | *.磋商条件 本项目采购人为**************,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拨款及企业自筹。****地铁咨询有限公司受采购人的委托,对****轨道交通*号线工程(****年度)公众责任保险项目进行磋商,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欢迎有意向且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项目概况和磋商范围 |
关键词: | 轨道交通 保险 地铁 |
1.磋商条件
本项目采购人为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拨款及企业自筹。乌鲁木齐地铁咨询有限公司受采购人的委托,对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2021年度)公众责任保险项目进行磋商,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欢迎有意向且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2.项目概况和磋商范围
2.1 项目地点:乌鲁木齐市
2.2 项目规模: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南起南郊客运站东侧的三屯碑站,终点位于地窝堡处的国际机场站,全线长约27.615km,共设置车站21座,全部为地下站;线路南端设燕儿窝停车场一处(含公安派出所一处),北部设百园路车辆基地一处;全线设燕儿窝停车场出入线和百园路车辆段出入线各一处;共设两座主变电站;全线网设一处控制中心。
2.3 服务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被保险人在其营业场所、被保险人控制的区域范围及其周边20 m范围内(包括但不限于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范围内的车站、区间、车辆内,车辆段、停车场、办公场所以及归属于或与被保险人经营范围有直接关系的任何地点)因经营业务发生意外事故、提供服务等造成第三者(包括但不限于乘客、志愿者、劳务派遣、安保人员、安检人员、保洁)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投保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负责赔偿。2、对投保人因上述原因而支付的诉讼、仲裁费用以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而支付的其它费用,保险人负责赔偿。3、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为减少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保险人所承担的费用数额在保险标的损失赔偿金额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保单明细表所列的赔偿限额。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2.4 服务期限:2021年1月1日00:00至2021年12月31日24:00(具体起止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5 服务要求:满足国家、行业、地区现行规范,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和相关工作实际需要。
3.供应商资格条件
3.1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具有财产保险业务经营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和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执业时间不少于3年的保险公司,或为满足以上条件的总公司唯一授权完成本项目的省级分支机构。
3.2 资质条件:供应商或其总公司必须是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原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具有财产保险业务经营资格,且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合格、有效。
3.3财务要求:具备财务独立核算能力,在银行开设基本账户,能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竞争性磋商资格被取消状态;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或取消投标资格、竞争性磋商资格;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成交和严重违约及重大问题;在最近三年内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3.5其他要求:
3.5.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磋商。
3.5.2单位负责人***
3.6 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竞争性磋商。
4.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
供应商可于2020年 12 月 14 日起至2020年 12 月 22 日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30 时至 13:30 时,下午 15:30 时至 19:00 时,持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至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二期嵩山街257号608室代理处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200元/本,售后不退。
5.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提交
5.1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 12 月 23 日11时 0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二层201室(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二期嵩山街257号)。
5.2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竞争性磋商补偿
6.1本次磋商对未成交人 不 给予磋商补偿。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乌鲁木齐地铁官方网站(http://www.urumqimtr.com)(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除此以外的其他媒介(含网站)转载或发布的竞争性磋商公告,如果致使供应商报名无效,采购人及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8.联系方式
采购人: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二期嵩山街257号
联系人***
电 话:0991-7533463
传 真:0991-3775521
代理机构:乌鲁木齐地铁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二期嵩山街257号
联系人***
电 话:0991-7650042 13699388698
传 真:0991-7650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