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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G2020-6013-002广州市花都自来水有限公司2021~2023年度液体聚合氯化铝采购项目(第二包)招标公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0.12.14 标签: 广东省招标 广州市招标 自来水招标 
加入日期:2020.12.14
截止日期:2020.12.15
地 区:广州市
内 容: *****自来水有限公司****~****年度液体聚合氯化铝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自来水有限公司****~****年度液体聚合氯化铝采购项目招标人为 *****自来水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液体聚合氯化铝
关键词: 自来水
 
招标公告正文

广州市花都自来水有限公司2021~2023年度液体聚合氯化铝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广州市花都自来水有限公司2021~2023年度液体聚合氯化铝采购项目招标人为 广州市花都自来水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液体聚合氯化铝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招标项目采购的液体聚合氯化铝用于广州市花都自来水有限公司下属水厂加压站2021-2023年未来三年净水药剂。

2.2本招标项目各包最高投标限价和材料清单:

本招标项目共2个包,第1包总价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4770000.00元,单价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900元/吨,第2包总价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4770000.00元,单价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900元/吨,采购清单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注:1)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的2个包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投标报价。各包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所对应包组的总价最高投标限价,货物投标单价报价不得超过所对应单价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本项目招标包括但不限于所采购液体聚合氯化铝的生产前准备、生产、运输、村级及以上道路通行、转运、保护、装卸、与当地政府协调问题、环境、保险、相关税费、验收(含出厂及到货验收)、质量抽检、货物伴随服务(包括使用说明书、保质保修期保障等)等。

3各包允许兼投但不允许兼中。

2.3交货地点:广州市花都区(具体由招标人指定,按照合同规定地点交货)。

2.4交货期:供货服务期为3年,实际每批次的供货日期以招标人通知确认为准。

2.5项目编号:JG2020-6013-002

2.6其他:

1、投标人须保证其提供的投标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有权在招标的任何阶段进行调查和核实,一旦发现虚假,将上报建设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2、招标文件中无特殊说明的,各要求均适用于所有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经营拟投标材料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对于法人营业执照中没有显示具体经营范围的,须同时提供投标申请人在相关企业信息公示平台公示的投标申请人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股东(或出资人)等信息)的截屏(截屏图片应清晰显示相关网址)打印件加盖公章】。单位负责人***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投标货物的制造商.[货物必须在投标申请人的生产制造车间生产、检验出厂]。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至本项目报名截止时间的5天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需提供投标申请人于本项目报名截止之日的前五天中任一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的截图并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自2017年1月1日至今具有在中国境内用于公共供水的与最终用户签订供货合同的液体聚合氯化铝的供货业绩,须提供上述业绩的供货合同(或购销合同)及用户证明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且提供用户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注:最终用户是指中国境内公共供水工程的建设单位(如自来水公司、供水公司、水务公司及其代建单位等)。投标人的代理商或中间贸易商或承接上述建设单位发包工程的施工单位不属于最终用户。

3.5、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或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认证证书(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3.7、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具有有效期内的液体聚合氯化铝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3.8、本次招标要求拟投标货物(氧化铝质量分数≥10.0%)具有一份由具备CMA认证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于2019年1月1日之后出具的检验报告(即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的封面具有CMA标志,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检测项目均符合招标人的技术要求,详细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3.9、投标申请人须按招标人规定格式提交《投标申请人声明》,详见本公告附件1。

3.10、投标申请人按招标人规定格式提交《投标人廉洁承诺书》,详见本公告附件2。

注:未在本公告第3条“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中涉及的内容,不得作为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依据。招标文件中无特殊说明的,各要求均适用于所有包。

4.  资审方式

4.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2评标委员会对各包依次按顺序独立评审,经形式评审后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4.3其他说明

1) 各包的采购量均为暂定量,最终供货量以实际供货数量为准。如三年供货服务期到期但供货量未达到合同暂定量时,最终结算量以合同到期时实际供货量为准进行结算;如三年供货服务期未到期但供货量已达到合同暂定量时,则可继续执行合同进行供货,直至增加的供货量达到合同暂定量的10%或三年供货服务期到期(二者以先到者为合同结束期),并且结算总金额不得超过暂定签约合同价的110%。

2) 各包的中标人将与招标人按中标单价签订固定单价合同。第一年供货期内的合同综合单价为中标的综合单价,以后各年服务期内的合同综合单价可根据合同约定的调价方式进行调整后以补充合同形式确定。以一年为单位的供货期内的合同综合单价保持不变。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0年12月15日至2020年01月05日(北京时间,下同)。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补充公告的时间为准。

5.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2月15日00时00分至2020年01月05日10时15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视为送达给投标人。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1月05日10时15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http//www.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6.3开标时间:2020年01月05日10时15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花都交易部第3开标室。

6.4投标文件光盘(备用)递交时间:2020年01月05日10时00分至2020年01月05日10时15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花都交易部第3开标室【广州市花都区玫瑰路10号滨晖大厦2层】。(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详见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9项。投标人将数据刻录到光盘后,投标前须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6.5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2020年01月05日10时15分至2020年01月05日11时15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gzggzy.cn/)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

6.6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或补充公告中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6.7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服务指南-系统帮助-【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电子招投标操作手册(无纸化)。

6.8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7.1投标人应遵循以下程序完成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服务专区完成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录入。

(2)核对并确认投标信息无误后,上传带有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的加密投标文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替换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并保存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电子评标系统。如果投标文件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未能上传完毕,该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7.2投标人登记前需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企业信息登记。未完成企业信息登记的单位,请在本项目投标登记前,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企业信息登记,详细说明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www.gzggzy.cn)公告,否则由此造成的登记延误,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tzzs.gov.cn)和招标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9.  关于诚信评价监督管理

对投标人发生不诚信行为情形的,招标人将按照《广州市水投集团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项目参建企业不诚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穗水投业务【2018】233号)文件要求执行。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州市花都自来水有限公司

地址:***

联 系 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联 系 人***

电话:***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花都自来水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花都区公益路43号

联 系 人***

电话:***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花都自来水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花都区公益路43号

电  话:020-36899371

 

 

 

 


附件1

投标申请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广州市花都自来水有限公司2021~2023年度液体聚合氯化铝采购项目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保证不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服务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五、如我司通过本项目的资格审查或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响应招标文件资格能力条件(资质、营业执照等证书名称、等级、编号,人员、业绩)、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报价清单、施工方案等内容除外)等资料进行公示。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20   年月日
附件2

投标人廉洁承诺书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参加了广州市花都自来水有限公司2021~2023年度液体聚合氯化铝采购项目投标,为确保招标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有序进行,我们保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特承诺如下事项:

一、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廉洁规定。   

二、不与招标单位工作人员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企业利益以及他人的合法利益;

三、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四、不以任何名义向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提供高消费宴请及娱乐活动和赠送回扣、红包、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

五、不以任何名义接受或暗示为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境内外旅游等提供方便;

六、不以谋取非正当利益为目的,擅自与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就业务问题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利益默契;

七、按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保修合同工程,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八、坚决杜绝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保证发包人免于承担因本公司违反法律或相关规定而引起的任何责任。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将本项目服务的任何部分或任何工作分包给第三方;依法分包服务的承包人应具有相应承包资格及能力。

九、自觉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发包人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和单位等对本工程的监督,并无条件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发包人或其上级主管部门指定审计机构开展审计工作。

十、本公司理解并接受服务实施过程即可同步进行审计或监督工作,接受对服务实施全过程审计,包括且不限于服务计量、服务范围变更、资金支付、分包管理、结算等。若政府有关部门、发包人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监理单位经核查或审计认定本公司有挂靠或转包或违法分包行为之一的,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部分合同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本公司承担。本公司自觉接受行政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

十一、如因转包、违法分包(含现场施工作业或管理人员被发现不属于总承包单位或已经备案的依法分包单位人员的情形)、挂靠、项目管理不到位、工人工资纠纷等违反合同的行为,发包人或其上级主管部门有权立即开展调查,本公司无条件配合,相关费用由本公司负责。经核查属实,本公司自觉接受相应处罚。

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本承诺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承诺

承诺企业(企业公章):

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附件:
2、招标文件.doc

_20201214004812.GZZF

3、采购合同.docx

1、招标公告-00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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