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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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1.31 |
招标代理: | 九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陕西省 |
内 容: | ***卫生健康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采购项目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省***榆商大厦B座**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DYL-****-CG-**** *、项目名称:***卫生健康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采购项 |
关键词: | 卫生 |
米脂县卫生健康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采购项目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陕西省榆林市榆商大厦B座33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12-24 13:3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DYL-2020-CG-1206
2、项目名称:米脂县卫生健康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1,120,000.00元
4、最高限价: 无
5、采购需求: 米脂县卫生健康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采购项目,1项目, 采购预算: 1,120,000.00元, 项目概况: 采购防护服、口罩等,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米脂县卫生健康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采购
6、合同履行期限:2020-12-14 09:00:00 至 2021-01-31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3、《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 2、供应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二类);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0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0年6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银行缴费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9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供应商须自行声明;6、投标人提供在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信用报告和在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提供网站截图(查询日期为从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并加盖供应商公章;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磋商保证金交纳凭证。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备注:单位负责人***
三、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0-12-18 17:00:00 止
地点:陕西省榆林市榆商大厦B座33楼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 免费赠送
注:1、获取磋商文件时请携带①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原件;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原色印章的复印件,谢绝邮寄。2、在本次招标活动中,请各供应商严格按照《榆林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疫情期间逐步恢复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秩序的通知》(榆政发改函【2020】28号)文件及榆林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通告(第20号)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四、 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0-12-24 13:30:00
地点: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楼开标室10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米脂县卫生健康局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九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联系方式***
八、
九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