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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湘潭市税务局机关物业服务项目(第二次)采购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0.12.11 标签: 湖南省招标 湘潭市招标 物业服务招标 
加入日期:2020.12.11
截止日期:2021.01.05
招标业主:国家税务总局
招标代理:湖南大湘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区:湘潭市
内 容:************受*********税务局的委托,对*********税务局机关物业服务项目(第二次){委托代理编号:DXZB-*******}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并对此有兴趣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税务局机关物业服务项目(第二次) 二、项目编号
关键词: 物业服务
 
招标公告正文

湖南大湘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湘潭市税务局的委托,对国家税务总局湘潭市税务局机关物业服务项目(第二次){委托代理编号:DXZB-2020924}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并对此有兴趣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湘潭市税务局机关物业服务项目(第二次)

二、项目编号:

委托代理编号:DXZB-2020924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定标方式:综合评分法

五、预算金额及服务年限:

采购预算:350万元/年。服务期共两年,合计金额700万元。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

1.1国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服务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资格证明文件按第六章附录1“资格性审查表”提供;否则为无效投标。

4、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无。

七、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请从2020年12月12日~2020年12月18日 17: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投标人须在该时间段内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报名。

2、所有投标申请人须在2020年12月1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完成企业注册,同时办理湖南数字认证CA证书。

3、投标申请人完成企业注册后直接用CA数字证书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ggzy.xiangtan.gov.cn),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报名。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要求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本投标单位申请到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详见http://ggzy.xiangtan.gov.cn/zlxz/3480.jhtml)

4、各投标人需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前确保本单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中录入的基本账户与本企业的基本账户一致,如存在不一致的情况,需要及时到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变更备案。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5、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ggzy.xiangtan.gov.cn/上发布。

7、投标人应自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xiangtan.gov.cn/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八、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2021年1月5日9时00分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2021年1月5日9时00分。

3、开标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应开标室(地址:***

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身份证明)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九、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壹拾肆万元整(人民币)。

2、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转账、保证保险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2.1、银行转账:

(1)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要求由投标人账户转入本投标单位申请到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见http://ggzy.xiangtan.gov.cn/zlxz/3480.jhtml)

(2)各投标人需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前确保本单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中录入的基本账户与本企业的基本账户一致,如存在不一致的情况,需要及时到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变更备案(如不一致,保证金视为无效)。

2.2、保证保险电子保单:采用保证保险电子保单形式,投标人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xiangtan.gov.cn/2451/2459/content_851358.html),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点击“确认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保证保险”,系统跳转至工保网,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投保须知及操作流程办理投保业务,具体操作详见《湘潭市投标保证保险操作手册》。

3、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保单生效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保证金到账时间或保证保险以银行到账或保单生效时间为准,请预留足够的时间交纳投标保证金或保证保险;并及时与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科室落实保证金到账情况或电子保单情况或登录CA确定保证金到账或电子保单情况。

4、对项目本次招标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原缴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采购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缴纳投标保证金。

5、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或保证保险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湘潭市税务局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南大湘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0731-58390160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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