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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液处理服务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0.12.11 标签: 河北省招标 廊坊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0.12.11
截止日期:2021.01.07
招标代理: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区:廊坊市
内 容:0023401214
 
招标公告正文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中核工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废液处理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核工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2. 招标概况

2.1招标编号:CNID20HW0009/CNSC-20GCKF021260

2.2项目名称: 中核工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废液处理服务

2.3项目概况:为完成承接的各类科研课题任务,需对实验产生的废液进行处理,废液主要成分为硝酸、氢氧化钠、磷酸三丁脂、煤油、碳酸钠等。

2.4招标范围:服务方须承担的服务包含但不限于下述内容:厂内废液的检测;废液的包装、装卸及运输,过程中如需办理备案等其他事项,均由服务方负责;废液的处理;技术支持及专业安全技术培训;委托方编制的任务书若存在问题,应给予书面意见和解决方案。

2.5项目地点:廊坊市安次区龙河高新技术产业区南外环与富康路交叉口中核工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试验场地

2.6 服务期:2020年12月1日-2022年11月30日,实际服务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2.7质量要求或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标准及委托方要求。

3.招标文件发售

3.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3.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在线注册。

3.3发售时间:2020年12月11日17:00 —2020年12月17日17:00(北京时间)。

3.4报名方式

供应商登录后点击“我要报名”,选择要报名的项目(XXXX采购项目),选择“支付方式”为“网上支付”并上传投标保密承诺函的签署盖章(格式见主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经招标人/代理机构审核后点击“费用管理-缴费支付”,在“待缴费”列表中,点击“网上支付”:可通过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扫描二维码支付标书费,也可通过工银e支付绑定的手机号、U盾、密码器或口令卡进行支付或过其他银联卡进行支付。付费完成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问题专属客服:021-61592333。

标书款发票开具:本项目采用线上自助开票,线上支付成功后,可点击”费用管理-费用支付”在已缴费列表中点击”开具发票”。

3.5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4. 投标文件的提交

4.1提交投标文件方式:为降低疫情期间现场投标、开标带来的人员聚集风险,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原则上采用邮寄方式,不接受现场递交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在邮寄投标文件时须向快递公司明确由招标主管当面接收,本公司不接受存放快递柜等其他接收方式。

4.2邮寄投标文件地点: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分公司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第五会议室。

收件人:

联系电话***

4.3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期:2021年1月7日9:00(以招标主管收到投标文件时间为准)。

4.4其他事项说明:

(1)各投标人在邮寄投标文件后,应及时和本项目招标主管联系,以确认其是否在指定时间内收到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本公司予以拒收。

(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递交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招标主管,未提出异议的,视为默认此条款,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组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相关人员、设备、财务、技术能力。

(二)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的规定。

(三)投标人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质量保证体系要求,能够根据其所承担的项目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

(四)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五)资质证书: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六)最高限价:110万元

6.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6.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6.2 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7.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保密及廉洁

贵单位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10.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进行同步发布。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核工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中核工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中核工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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