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2.11 |
---|---|
截止日期: | 2020.12.25 |
招标代理: | 江西华洲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江西省 |
内 容: | 项目概况: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设备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网、***公共**交易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HZ-ZFCG-[****]第***号 项目名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设备采 |
关键词: | 实验室 |
项目概况:
泰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设备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安政府采购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2月25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XHZ-ZFCG-[2020]第065号
项目名称:泰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56980元
最高限价:556980元
采购需求:
编号 |
货物/服务名称 |
货物/服务简要说明 |
数量 |
单位 |
评标 办法 |
JXHZ-ZFCG-[2020]第065号 |
泰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设备采购 |
详见磋商文件 |
1 |
批 |
综合评分法 |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60日内完成交货。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更换为三证合一,则提供三证合一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开标前近六个月其中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上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开标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近六个月其中任意一个月的缴税凭证和社会保障资金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国家税务局证明和所在地社保局的社会保障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
1、单位负责人***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由招标代理查询)(事业单位除外)。
4、投标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为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前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的产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若为制造商的则须具有相关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若为经销商的则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相关资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提供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参与投标的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新版)或医疗器械注册证及登记表(旧版)。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采购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注:开标现场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0年12月13日至2020年12月24日
地点: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5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泰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开启时间:2020年12月25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泰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疫情要求:
1. 为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请出席本项目的供应商代表积极配合泰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采购代理机构开标现场的管理工作。各供应供应商代表应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的《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见附件)入场,为控制开标厅人数,每家供应商仅允许1人进入开标厅,并请各供应商代表提前1小时到达开标厅。开标现场采购代理机构必须进行体温测量和相关信息记录工作,经测量体温不正常人员不得入内,并报县疾控中心处理。所有人员全程佩戴口罩,相互之间必须间隔1米以上。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开标评标现场并报相关部门处理:一是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有流行病学史纳入医学观察的人员;二是来自湖北等重疫区隔离期未满的;三是红外线体温计监测体温超过37.3℃。
3. 自开评标次日起14天内,开评标活动参加人员确诊为新冠肺炎、出现疑似症状被医学观察或被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应立即通知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 受疫情防控影响需延期的,将另发补遗通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泰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泰和县澄江镇胜利路214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西华洲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0796-7197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