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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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2.15 |
地 区: | 重庆市 |
内 容: | 优选邀请书 致各竞选人: 根据**建工*政交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新大江水厂一期工程配套输配水管网工程(标段一)实际情况,**建工*政交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决定对该工程钢材材料进行优选,请贵单位(以下简称乙方)按照下面优选文件相关内容要求参与竞选。 *、工程地点:******道角 。 |
关键词: | 水厂 |
优选邀请书
致各竞选人:
根据重庆建工市政交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重庆市新大江水厂一期工程配套输配水管网工程(标段一)实际情况,重庆建工市政交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决定对该工程钢材材料进行优选,请贵单位(以下简称乙方)按照下面优选文件相关内容要求参与竞选。
1、工程地点:重庆市巴南区道角 。
2、采购范围:钢材。
3、需求用量:重庆市新大江水厂一期工程配套输配水管网工程(标段一)钢材材料需用计划如下表,以项目实际需用计划为准。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等级 |
单位 |
数量 |
采购限价 |
钢材 |
HRB400 Φ10-32 |
吨 |
229.88 |
“我的钢铁网”发布的重庆市建筑钢材网价上浮金额不高于300元/吨(含运吊费),合同限价1096378.38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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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吨 |
229.88 |
4、计量方式:货到现场,甲方参照相关标准对货物进行过磅计量验收,过磅验收的磅差不得超过千分之三。
5、配送方式:采取乙方(销售方)配送方式,乙方将钢材材料负责配送到甲方工地现场。
6、质量保证
乙方(销售方)须具备优选材料制造、销售或安装相关资质,产品质量严格按GB/T1499.2-2018、GB13788-2008、GB/T5224-2014及相关国家标准要求执行,并符合工程设计图纸要求标准交货:产品进场必须满足现场监理检验手续,质保资料等必须齐全,按相关标准验收;若有质量异议,甲方及时通知乙方,乙方24小时内派质检人员到甲方现场处理。甲方可要求对该批货在市质检总站或其他国家权威检测机构实行双倍复检,若双倍复检仍不合格,乙方应在48小时内调换同规格合格产品并承担换货复检的所有费用。
7、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严格按相关标准要求执行,数量异议在货到叁日内并保持原包装的情况下由甲方(采购方)提出,质量异议由甲方向乙方提出检验依据及处理意见,并保持货物单独堆放。
8、价格执行
8.1建筑钢材按确价当天“我的钢铁网”发布的重庆市建筑钢材相对应生产厂家、规格、型号的产品价格作为产品基价。(1)、如当天公布多次价格,以确价日第一次公布的价格为准。(2)、星期六和星期日的价格以本星期五第一次公布的价格为准。(3)如当天无对应的网价,按同档次双方协商一致确定。
8.2根据过磅,双方以基础价上浮或下浮 元/吨结算(若上浮填写正数,若下浮则填写负数,含送货至工地运吊费,上浮金额不得高于300元/吨,竞选方自主填报),在价格确认书中明确。
8.3执行单价为含税价,竞选方按甲方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率为13%,发票为一票制。
9、付款时间及方式:
双方于每月20日办理结算,中选方开具与结算同等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方在收到发票后,于次月底前支付上月货款的100%。
10、支付方式:甲方以网银转账或承兑汇票的方式支付乙方材料货款。
11、争议的解决: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友好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2、合同生效
12.1合同采用甲方(采购方)统一标准版本,一式陆份,以中文书写,甲方(采购方)执肆份、乙方(销售方)执贰份。本合同应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2.2合同双方签章生效后,若合同中约定的条件与本优选文件不符,以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
13、合同修改: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况之外,本合同的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14、优选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5日北京时间10:00时(如有调整,优选人及时通知所有竞选人)。
15、优选标准、优选方式:
15.1本次采用优选形式进行竞选,采购人采取最低总价(以参考网价结合定价机制、优选数量计算)进行评定,同时考虑竞选要求是否完全响应;材料质量是否保证;竞选是否完整合理;材料供应是否满足工程施工要求。甲方评定所有优选条件、要素,选择综合条件较优的最低总价竞选金额的竞选人。此次优选拟选择一个中选人,需至少有三个有效竞选人。
竞选人擅自改变优选条件、所报单价超限价的(若有限价)或不认同约定合同条款,甲方可作废处理。
16、竞选人资质要求: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具有优选材料制造、销售的许可证,含国家强制性产品相关认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企业简历等有效证明文件。
17、优选人基本信息
优选人名称:重庆建工市政交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重庆银行七星岗支行
银行帐号:1501 0104 0006 458
优选人地址:***
邮编:
咨询联系人:严祖华 联系电话***
重庆市新大江水厂一期工程配套输配水管网工程(标段一)钢材材料竞选函
名 称 |
规格型号 |
等级 |
单位 |
数量 |
参考网价(12.9日HRB400EΦ16达钢价格) |
暂定单价(以参考网价结合定价机制计算) |
总价 |
备注 |
钢材 |
HRB400 Φ10-32 |
吨 |
229.88 |
4170元/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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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组成包含但不限于产品制造、运输、保险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所有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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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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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选条件:
根据优选人实际需用的材料规格型号进行具体竞选(竞选人自主填报)。
1、单价设定:按确价当天“我的钢铁网”发布的重庆市建筑钢材相对应生产厂家、规格、型号的产品价格作为产品基价。(1)、如当天公布多次价格,以确价日第一次公布的价格为准。(2)、星期六和星期日的价格以本星期五第一次公布的价格为准。(3)如当天无对应的网价,按同档次双方协商一致确定。
根据过磅,双方以基础价上浮或下浮 元/吨结算(若上浮填写正数,若下浮则填写负数,含送货至工地运吊费,上浮金额不得高于300元/吨,竞选方自主填报),在价格确认书中明确。
2、执行单价为含税价,竞选人应按优选人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率为13%,发票为一票制。
3、双方于每月20日办理结算,中选方开具与结算同等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方在收到发票后,于次月底前支付上月货款的100%。
4、乙方同意按照甲方标准合同版本签订合同,一经竞选,视为认同甲方合同版本。
竞选人(盖章): 竞选人(签字):
联系电话***
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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