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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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新疆维 |
内 容: | 招 标 文 件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天龙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将对低钠煤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有关招标事宜公示如下: 一、招标单位:**天龙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报名地点及联系部门 报名地点:**天龙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四楼供销部***室 |
招 标 文 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新疆天龙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将对低钠煤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有关招标事宜公示如下:
一、招标单位:新疆天龙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报名地点及联系部门
报名地点:新疆天龙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四楼供销部419室
联 系 部门:供销部
联 系 人:牛保山 电话:***
张刚毅 电话:***
审计督察部:曾 建: 电话:***
三、招标日程安排
1、2020年12月09日——2020年12月15日招标公告。
2、报名及发标书时间:2020年12月09日——2020年12月15日(按照报名先后顺序,报名数量达到10家后,报标截至),每日上午10:00-14:00;下午16:30-19:00。
3、开标日期暂定为:2020年12月16日12:00时(如时间改变,另行通知)。
四、标书费及投标保证金
1、购买标书费用:200元。(标书费不退还,如需开具发票,请在2020年12月20日前到我公司开具,过期无法补开)
2、投标保证金:10万元(2020年12月15日10:00前缴纳,如未缴纳,取消投标资格)。
(1)投标前必须缴纳,如未缴纳,视为放弃本次投标,投标无效。
(2)投标保证金在招标结果公布后,15个工作日退回。如中标者,未签订合同,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同时列入供应商黑名单。
3、合同履约金:
(1)投标前暂不缴纳,中标结果公布后,签订合同前必须缴纳。
(2)根据月中标合同数量每10000吨收取10万元履约保证金。
(3)签订合同时,未缴纳合同履约金,中标者视为违约,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同时列入供应商黑名单。
(4)如月缴纳合同履约金在次月不够扣除,需次月继续缴纳,如未缴纳,我公司有权从供货货款中扣除,最终解释权归我公司所有。
收款信息 单位名称:新疆天龙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65001625100050000533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康支行
行 号:1058 8560 0013
四、本次招标内容:
1、名称:低钠煤
2、采购区域:
(1)北塔山、黑眼泉区域
(2)黑山、硫磺沟、托克逊区域
(3)五工梁、大黄山区域
(4)米泉、乌东区域
(5)其他区域
3、数量:20万吨(实际供应量以实际拉运吨位为准)。
4、价格:以最终报价为准。
五、投标人须知:
1.本次招标,望各投标人积极参与,本次投标家数限制为10家,按照报标时间顺序排名,如报标家数超出10家,报标截至。
2.本次招标,受到疫情影响,采用邮箱报价方式网上报价,投标人不到我公司现场,需投标人将制作好的标书的电子版扫描后发送到我公司指定邮箱,邮箱为tlkyyx@163.com,发送完毕后,确保发送成功,请在2020年12月16日10:00分前将发送成功的截图传递招标人(目的:确定已投标,如未发送,开标后,如邮箱内无报价,视为放弃本次投标),我公司在2020年12月16日12:00时,我公司统一提取价格。
3. 投标人拿到招标书后,如有疑问,可在规定投标截止日期内与招标有关联系人***
4. 投标书和签定合同要求企业法人或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代表签名方为有效。
5. 如有必要,投标人应接受招标人的现场或电话答辩要求。
6.供应的低钠煤必须为煤矿直供到我公司,不允许出现转运、倒短等非点对点供应模式,如非点对点供应,我公司将不邀请投标。
7.报价为一票制到厂报价,含13%增值税发票,税率随国家政策变动而同步调整。
8.本次招标供货周期为三个月(01月01日-03月31日)。
9.分01月01日-01月31日、02月01日-02月28日、03月01日-03月31日三阶段核算供货量,按月供应完成比例扣除相应比例的合同履约金。
10.投标人需在12月15日10:00分前将公司资质电子版加盖公章(至少有: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委托书等)压缩打包发送至245295245@qq.com,需审核资质,如未发送,造成未审核资质,将无权参与投标。
六、投标报价方式及报价要求
1、报价方式:整体投标。
2、报价要求:
(1)报价为一票制报价(开据13%的增值税发票)送货到厂(税率按照国家政策同步调整)。
(2)以甲方的过磅数为准。
(3) 必须提供相应的营业执照及相关资料。
七、招标货物的质量、性能要求及售后服务要求
1、必须满足招标书、报价单、制式合同的基本要求;
2、必须附有报价煤种的最新煤检所的全分析检验报告等有关资料;
3 、低钠烟煤的质量及技术标准:
(1) 发热量≥20000kj/kg(预计本次采购量3万吨/月)质量及技术标准:发热量≥20000kj/kg,水分≤12%,挥发分≥30%,灰分≤20%,焦渣特性≤3,硫≤1%,煤灰中氧化钠≤1%。当发热量≥20000kj/kg时,按照合同约定单价元/吨结算;当20000kj/kg>实际发热量≥17000kj/kg时,按照(合同约定单价/20000kj/kg)*实际发热量kj/kg进行结算;当17000kj/kg>实际发热量≥15000kj/kg时,按照合同约定单价-(合同约定单价-合同约定单价/20000kj/kg*实际发热量kj/kg)*2进行结算,当发热量<15000kj/kg时,该批煤款拒付,该批燃煤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当硫>1%时,每超0.1%,价格下浮1元/吨。煤灰中氧化钠≤1%,500吨为一批次化验,煤灰中氧化钠每超0.1%,价格下浮10元/吨,一个月中煤灰中氧化钠不能超出约定指标三次,如超出,该超出约定指标批次按照185元/吨核算。
(2)发热量≥21000kj/kg(预计本次采购量3万吨/月)质量及技术标准:发热量≥21000kj/kg,水分≤12%,挥发分≥30%,灰分≤20%,焦渣特性≤3,硫≤1%,煤灰中氧化钠≤1%。当发热量≥21000kj/kg时,按照合同约定单价 元/吨结算;当21000kj/kg>实际发热量≥18000kj/kg时,按照(合同约定单价/21000kj/kg)*实际发热量kj/kg进行结算;当18000kj/kg>实际发热量≥18000kj/kg时,按照合同约定单价-(合同约定单价-合同约定单价/21000kj/kg*实际发热量kj/kg)*2进行结算,当发热量<16000kj/kg时,该批煤款拒付,该批燃煤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当硫>1%时,每超0.1%,价格下浮1元/吨。煤灰中氧化钠≤1%,500吨为一批次化验,煤灰中氧化钠每超0.1%,价格下浮10元/吨,一个月中煤灰中氧化钠不能超出约定指标三次,如超出,该超出约定指标批次按照185元/吨核算。
4、如乙方的产品质量无法满足甲方的生产需求,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可单方解除合同 。
八、交货时间、地点
1、交货时间:乙方按照甲方要求送至甲方要求的供货地点。
2、交货地点:新疆天龙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厂区。
九、评标方案
在同等条件、同一区域的所有的矿点(选择1-3个矿点为基础,各矿点最多3家供应商)中,根据同一限定的质量指标(考核指标为低位发热量、硫、煤灰中氧化钠,其他指标为参考指标),综合以单价最低选择最终中标单位。
十、投标人应按下列要求顺序制作标书且提交资格文件:
1、公司历史简介及现状。
2、法定代表人委托证明书。
3、营业执照(必须具有煤炭销售资质)及公司其他资质。
4、开户银行名称和帐号。
5、所供煤种的最新煤检所的全分析检验报告。
6、原矿的出货单及贵公司的提货单样票。
7、竞标报价单(单独密封)。
8、(XXXX)单位(XXXX)矿点质量指标单(见附件)。
十、付款方式:
1、先货后款,每月按三批次对账结算,每月01日、10日、20日甲乙双方对账确定数量,乙方在对账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开具13%增值税发票,如未开具发票,次月提供发票按照30天、2个月按60天,以此类推,甲方可按照本批次的税额计算,按照年化利率10%收取资金占用费,甲方需在收到乙方开具的发票之日起计算15个工作日内完成货款支付。
2、付款方式:60%现汇,40%银行承兑。
新疆天龙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