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采购档案馆七氟丙烷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本溪市明山区大峪华夏花园商铺 6#-1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 年 12 月 8 日 13 点 00 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BXZC20201000192
项目名称:采购档案馆七氟丙烷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 219,360.00 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 219,360.00 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本溪市档案馆更换七氟丙烷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7 个日历日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
。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须涵盖消防器材或消防设备等。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0 年 12 月 1 日 至 2020 年 12 月 4 日 ,每天上午 8 : 30 至 11 : 30 ,下午 13 : 00 至 16 : 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本溪市明山区大峪华夏花园商铺 6#-1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 0 元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0 年 12 月 8 日 13 点 00 分 (北京时间)
地点: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 101 号(本溪市房产交易中心一楼)
六、开启
时间: 2020 年 12 月 8 日 13 点 00 分 (北京时间)
地点: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 101 号(本溪市房产交易中心一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 、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 、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须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本溪市档案馆
地 址:***
联系方式***
名称:大连泛华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盛京银行本溪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大连泛华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桓仁分公司
账号: 1111020102000010888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