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实验楼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辽宁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实验楼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12-23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0-210000-79688
项目名称:辽宁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实验楼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819,400.00
最高限价(元):3,819,400.00
采购需求:查看
1.微格教室设备一批
2.音乐及舞蹈教室设备一批
3.网络系统设备一批
4.校园电视台设备一批
5.校园监控设备一批
6.校园广播设备一批
设备合计价格:3819400元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日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12-01至2020-12-07,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12-23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地址:***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009691),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CA办理成功的的供应商须在网上进行投标报名,如未报名将不允许参与本项目投标。
2.为方便登记,投标单位须将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复印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辽宁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通利晟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 中信银行大连沙河口支行
账户名称: 通利晟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72129101826002121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