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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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2.09 |
地 区: | 四川省 |
内 容: | 项目概况 **省******人民法院庭审视频存储及备份扩容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一)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公告期限及报名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上午*:**- **:**,下午**:**—**:**(**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谈判文件电子版请各供应商在* |
项目概况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庭审视频存储及备份扩容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一)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公告期限及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日至2020年12月3日上午9:00- 12:00,下午13: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谈判文件电子版请各供应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sczfcg.com)上免费下载。 (三)供应商参加谈判,请到成都市沙湾路65号金牛区政府办公大楼1-4办公室报名登记备案。(谈判资格不能转让)。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2月09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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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编号 | 5101062020000860 | ||
项目名称 |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庭审视频存储及备份扩容采购项目 |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
预算金额(元) | 300000 | ||
最高限价 | 300000 | ||
采购需求 | 附件 | ||
合同履行期限 | 中标人签订合同后40日内完成项目的安装、调试 |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若为中小企业,供应商应提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有效存续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二)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时间: | 2020年12月01日到2020年12月0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地点: | (一)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公告期限及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日至2020年12月3日上午9:00- 12:00,下午13: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谈判文件电子版请各供应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sczfcg.com)上免费下载。 (三)供应商参加谈判,请到成都市沙湾路65号金牛区政府办公大楼1-4办公室报名登记备案。(谈判资格不能转让)。 | ||
方式: | (一)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公告期限及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日至2020年12月3日上午9:00- 12:00,下午13: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谈判文件电子版请各供应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sczfcg.com)上免费下载。 (三)供应商参加谈判,请到成都市沙湾路65号金牛区政府办公大楼1-4办公室报名登记备案。(谈判资格不能转让)。 | ||
售价: | 0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截止时间: | 2020年12月09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 ||
地点: | 成都市沙湾路65号金牛区政府办公大楼南10楼4号会议室 | ||
五、开启 | |||
时间: | 2020年12月09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 ||
地点: | 成都市沙湾路65号金牛区政府办公大楼南10楼4号会议室 | ||
六、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 |||
七、其它补充事宜 | |||
本项目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根据《成都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关于印发〈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成财采[2019]17号)”,自愿申请“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简称:政采贷)”,相关申请方式及要求按《成都市金牛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成都市金牛区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金牛财发[2019]54号)进行。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时与本公告报名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本项目采购项目编号以采购文件为准。 | |||
附件 |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 | ||
地址: | ***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林老师;联系电话*** | ||
*** | |||
名称: | 成都市金牛区政府采购和机关服务中心 | ||
地址: | ***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电话: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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