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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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2.04 |
地 区: | 宜兴市 |
内 容: | 招标公告 ***黄土寺合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石材大棚行车 安装工程招标公告(第二次)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黄土寺合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石材大棚行车安装工程 ,已由***万石镇人民政府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黄土寺合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
关键词: | 安装工程 工程招标 石材 |
招标公告
宜兴市黄土寺合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石材大棚行车
安装工程招标公告(第二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兴市黄土寺合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石材大棚行车安装工程 ,已由 宜兴市万石镇人民政府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宜兴市黄土寺合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规模:根据需要需采购两台行车,规格5吨双梁吊车,跨度18米。
2.2工程类型: 特种设备安装
2.3招标范围: 两台行车
2.4标段划分: 共一个标段
2.5质量要求:合格以上,需通过相关部门验收
2.6工期:20天,质保期两年
2.7工程地点: 万石镇
2.8最高限价:200000元(审定标底)(包括运费,吊装,验收和管理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行车制作及安装等内容。
3.2行车生厂商必须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起重机械)》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起重机械)》 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资格审查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和项目负责人***
(5)行车生厂商必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起重机械)》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起重机械)》 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报名时须提交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①企业营业执照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起重机械)》③《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起重机械)》④安全生产许可证⑤报名人身份证⑥介绍信。
6、开标时须提交的材料:①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和投标项目负责人***
7、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方法:张贴公告后于2020年12月2日下午4时前至 宜兴市万石镇政府3号楼203室 购买,价格300元,售后不退,逾期不侯。报名单位需交纳投标保证金方可报名,投标保证金4000元,大写肆仟圆,采用银行本票或汇票(账号:3202233201201000040664,户名:宜兴市万石镇财政局,开户行:农商行万石支行),本票或汇票必须以投标单位名义开出,保证金本票或汇票金额不得分开,不接受直接转账,否则不予以报名,开具本票或汇票后才可以报名。报名结束后把本票或汇票交至宜兴市万石镇财政局保管,待开标结束后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本票或汇票招标结束后退还,中标单位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本票必须一个工程开一张本票,不能几个工程一起开在一张本票上。)
投标书送达截止时间:2020年12月4日8时30分
开标时间:2020年12月4日8时30分
地点:宜兴市万石镇政府第一会议室
招标人:宜兴市黄土寺合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8、评标办法:
合理最低价法,投标单位根据各自的预算,确定合理的让利幅度。报价超出最高限价视为废标,报价低于所有投标报价中次低价的90%视为废标,以最低的有效报价为中标价,如出现相同的有效最低价,则抽签决定中标单位。
9、其它:
9.1有不良行为在公示期内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宜兴市黄土寺合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