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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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北京市 |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拟对以下物资进行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具体采购内容及理由公示如下:
序号 |
拟采购 物资名称 |
规格 型号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非招标 采购理由 |
供应商 |
1 |
可录音电台 |
台 |
2360 |
深圳市长龙铁路电子工程有限公司是我局局属多经公司,可生产可录音电台。根据《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九)“除依照国家规定和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之外,集团公司、集团公司分支机构(分公司)、集团公司所属各级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及其本企业所属分公司相互之间依法在其经营项目和资质许可范围内能够自行生产或者提供服务的”规定,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
深圳市长龙铁路电子工程有限公司 |
相关说明:
1.公示期自2020年11月30日起至2020年12月2日止。
2.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3.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电话:***
异议受理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地址:***
邮编:100860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
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
202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