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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装部(公安局)供暖采购柴油竞争性谈判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0.11.30 标签: 辽宁省招标 柴油招标 
加入日期:2020.11.30
截止日期:2020.12.04
地 区:辽宁省
内 容:(武装部(**局)供暖采购柴油)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武装部(**局)供暖采购柴油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 项目名称:武装部(**局)供暖
关键词: 柴油
 
招标公告正文
(武装部(公安局)供暖采购柴油)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武装部(公安局)供暖采购柴油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12-04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0-210106-00374
项目名称:武装部(公安局)供暖采购柴油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60,000.00
最高限价(元):360,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1、武装部(公安局)冬季采暖用-35#柴油,采购数量暂定60吨,以实际采购量为准。

一、供货标准及要求

★1、所提供的柴油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且供油时提供该批次油品合格证明;

★2、必须保证所供油品数量,每次供油以当天实际检验数为准(检验费用由供货方承担);

★3、如供货方提供的油品质量不合格或数量不足,则以每次供油款的 20%承担违约责任;

★4、供应油品标号为国标柴油-35#,柴油的理化性质要求达到十六烷值高、燃烧性能好、含硫量低、对燃油锅炉不起腐蚀作用。最低质量标准要求达到国家GB252-2000标准,产地不限。

★5、要求分批次供货,成交供应商必须在下达供油通知的 24 小时内将油品送到指定地点油库(运送费用由供货方承担);

★6、在油品运输装卸至指定油库期间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均由供货方承担责任;

二、违约责任:

★1、成交单位须按竟谈文件支付条款执行,未经允许不得以采购人名义办理储值卡等其它业务,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及追究法律责任。

★2、所提供的柴油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及追究法律责任。

★3、供油时未提供该批次油品合格证明,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4、供应商必须按照甲方约定的供货时间送到指定地点,超过 3 次(含 3 次)未按规定时间送达,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三、交货时间地点、付款方式及质保期

履约期限及交付地点:供暖季,甲方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按照供货进度付款,每批交货完毕并验收合格后,支付本批货款(以财政审批进度为准)。

质保期:采暖季

       
合同履行期限:采暖季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成品油批发或零售经营许可证及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11-30至2020-12-03,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12-04 09:30(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铁西区北一西路54号政务服务中心A座5楼开标室
六、开启
时间:2020-12-04 09:30(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铁西区北一西路54号政务服务中心A座5楼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纸质递交同时执行,线上递交文件需与线下递交纸制版保持完全一致,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一切后果供应商自行承担。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通过在线下载获取采购文件的同时,供应商须向代理机构电子邮箱(hfsyzb@126.com)发送邮件,邮件主题须注明 “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方式、在线下载文件时间”。邮件内容必须包含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市铁西区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 大连银行长江路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80030220800310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注:财政部门鼓励供应商采用保函的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任何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拒收供应商以保函方式递交的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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