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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政府集中办公区物业及食堂招采项目采购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0.11.30 标签: 辽宁省招标 政府招标 
加入日期:2020.11.30
截止日期:2020.12.21
地 区:辽宁省
内 容:(****年度政府集中办公区物业及食堂招采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年度政府集中办公区物业及食堂招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 项
关键词: 政府
 
招标公告正文
(2021年度政府集中办公区物业及食堂招采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1年度政府集中办公区物业及食堂招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12-21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0-210122-00356
项目名称:2021年度政府集中办公区物业及食堂招采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8,650,928.00
最高限价(元):8,650,928.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办公场所建筑面积约50722平方米及办公区红线内的所有区域的
1)保洁服务;
2)安保服务;
3)办公区域和场地内维修、维护服务等;
4)食堂餐饮服务(含提供厨师、面点师、服务员、接待员等);
5)公务接待;
6)在下述服务区域配备保洁用品等。
(二)所供食材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食材包装标签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要求。
(三)服务标准期限等详见招标文件
(四)验收标准:招标文件要求
验收程序:由采购人验收
验收报告:由采购人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合同履行期限:12个月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11-30至2020-12-08,每天上午08:30至11:20,下午13:00至16:2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12-21 09:30(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辽中区蒲东街道蒲水路28号-市民服务中心五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文件截止前将报名须提供的材料扫描件送至代理机构或发至代理机构邮箱:jinhaizhaobiao@163.com,未按要求发送材料的投标文件无效。报名须提供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00-9691),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中共沈阳市辽中区委综合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沈阳近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中支行
账户名称: 沈阳近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21051540008000012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注:财政部门鼓励供应商采用保函的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任何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拒收供应商以保函方式递交的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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