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1.30 |
---|---|
截止日期: | 2020.12.23 |
地 区: | 北京市 |
内 容: | 项目概况 **屯镇建筑垃圾**化处置项目垃圾处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马坡镇顺安南路**号院一区**号楼二层***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屯镇建筑垃圾 |
关键词: | 政府 |
项目概况 龙湾屯镇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项目垃圾处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顺义区马坡镇顺安南路12号院一区26号楼二层225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2月23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5023005
项目名称:龙湾屯镇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项目垃圾处理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45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4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起2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京财采购〔2020〕195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供应商企业类型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报价扣除 10 %后参与评审。对于既属于小微企业又属于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重复进行投标报价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具有相关经营范围,且中标后负责办理相关手续;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之外;4、对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01日 至 2020年12月07日 ,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顺义区马坡镇顺安南路12号院一区26号楼二层225室
方式:
现场领取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12月23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顺义区复兴东街3号院,顺义区政务服务中心6号电梯厅二层第4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顺义区龙湾屯镇人民政府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招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