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歌剧院合成排练厅改造工程(整体工程名称)已由文化和旅游部(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文旅财函[2020]6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中央歌剧院,建设地点为北京市东城区东中街115号,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中央)(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 。该整体工程建设所需的舞台机械(设备名称)供货与安装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央歌剧院,现进行公开招标。一、项目概况1、招标人:中央歌剧院2、本招标项目名称:中央歌剧院合成排练厅改造工程(二标段)3、供货与安装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中街115号4、资金来源:政府投资(中央);控制金额:689.98925万元。5、招标范围:图纸及技术需求内的合成排练厅舞台机械深化设计、设备采购、制造、运输、安装、调试、验收、人员培训及售后服务等全部工作。 6、总工期:105日历天。计划供货周期:45日历天,计划安装工期:60日历天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2、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财产被接管或冻结;3、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4、单位负责人***5、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三、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为资格后审。四、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0年12月01日至2020年12月0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小关北里43号渔阳置业大厦A座7层A706。2、招标文件售价:售价人民币5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200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1)如法定代表人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加盖公章)及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被授权人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五、开标及投标文件的递交1、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21日14时00分。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北京市建设工程专业劳务发包承包交易中心,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南街甲68号3层开标室(以电子显示屏信息为准)(如有变动,另行通知)。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六、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七、发布公告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八、联系方式招标人:中央歌剧院地址:***联系人***电话:***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联系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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